明  沈周 画  文征明 题
[原创]本版公告
楼主
解瑶 2012-01-09 15:58:00

本论坛版主有十万字符的权限,会员发帖凡六万字符以内都支持。
在别的地方复制过来的文字,未必能和本论坛格式吻合,所以不能兼容。
希望各位坛友在发帖之前,复制过来的文字先在编辑栏里消除原格式,然后选择自己需要的字号、字码,再粘贴。不尽之处,可以跟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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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瑶 2012-01-09 20:20:27

请湘弦给调整回去,这个属于诗歌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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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水一苇 2012-01-10 08:02:43
哈哈~~~领导的工作一定要支持,领导的妩媚一定要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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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弦绝响 2012-08-07 14:57:11
:)))咱们论坛的版本属于较新的,要求高些少,一些老论坛的格式已经被淘汰了,所以在粘贴过来时为了更美观些就要消除原来的格式,去除空格,根据发帖者自己的要求选择所要的字体、颜色等,在编辑栏排版好然后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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