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沈周 画  文征明 题
[原创]公众号“典故里的中国”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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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6-03 16:52:50
弦歌不辍的圣人

  孔子周游列国时,在一个叫匡的地方遇到了一群人的围追堵截。围堵孔子的原因是因为孔子长得像一个叫阳虎的武人。阳虎因为曾经对匡人实行侵犯,所以匡人十分恨他。在这种艰难地情况下,孔子的弟子们都十分害怕,但孔子却依然弹着琴,唱着歌,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        

   孔子之所以能够如此镇定,是因为他内心的无比强大。他深知他身上的重大使命还没有完成,周礼还没有兴复,人心还没有归仁,天下依然处于混乱无道之中,这当口老天爷是不会让他死的。孔子说:“自从周文王去世后,礼乐文化不是在我身上么?如果老天想让礼乐文化覆灭,那么周文王死后就没人懂礼乐了。如果老天爷不想让礼乐文化覆灭,那么,礼乐文化不是在我身上吗?我能随随便便地就死去吗?匡人又能对我怎么样呢?”孔子相信自己不会死,完全是因为有这样一股信念在支撑自己。宋代理学家程颢认为真正有定力的人应该是“动亦定,静亦定”,而孔子正是这样一种具有强大精神定力的人。孔子正是因为具有了如程颢说的那样“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的精神,才能在无常的世事和无尽的困厄中安之若素。?      
    不仅孔子自己如此,孔子的弟子颜回也是如此。也是在匡这个地方,孔子和颜回走散了。等颜回回到孔子身边,孔子惊奇地说:“你还活着啊?”颜回回答道:“夫子您还在,我颜回又怎么敢死呢?”是道和信念的力量,让这一对师徒在死亡面前如此泰然。?      
    这种“弦歌不辍”的精神之所以让人鼓舞,不仅仅是因为它是孔子身上体现的圣人气象,更是因为它已经积淀成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民族品格。台湾女学者齐邦媛先生在回忆录《巨流河》里回忆道:抗战时期西南联大在四川撤退时,当时的武汉大学校长王兴拱说“我们已经艰难地撑了八年,绝没有放弃的一天,大家都要尽各人的力,教育部命令各校:不到最后一日,弦歌不辍!”正是这种“不到最后一日,弦歌不辍”的精神,让中华文化如同一首慷慨的悲歌,永远在中华大地上绵延不绝。??
经典链接:?      
子畏于匡,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                            ——《论语 子罕》?      
子畏于匡,颜渊后。子曰:“吾以女为死矣。”曰:“子在,回何敢死?”?                                                  ——《论语  先进》?      
孔子游于匡,宋人围之数匝,而弦歌不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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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梵阿一铃 2014-06-03 16:54:23
本人微信公众号“典故里的中国”开通。号码dianguzhongguo。每期推出若干个传统文化小故事。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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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梵阿一铃 2014-06-03 16:55:11
《赵氏孤儿》现实版
    《赵氏孤儿》的故事,大家想必都不陌生。故事讲的是春秋时晋景公时期的大夫屠岸贾为了私利而杀死将军赵朔一家。赵朔的妻子因为是晋景公的亲妹妹,故得以赦免。赵朔被杀后,赵朔妻产得一子。屠岸贾怕赵氏孤儿长大后为赵朔报仇,于是便下令搜索赵氏孤儿。赵朔生前的仆人程婴和公孙杵臼为了保护赵氏孤儿,便私下商量对策。公孙杵臼问程婴:“抚养赵氏孤儿与赴死哪一个难?”程婴答:“赴死容易,抚养赵氏孤儿难。”公孙杵臼说:“赵朔将军生前待我甚厚。那么,让你去做难的,我去做容易的吧。”于是程婴假意向屠岸贾举报公孙杵臼私藏了赵氏孤儿。屠岸贾到了公孙杵臼住处,杀死了公孙杵臼和孤儿。屠岸贾不知道那个被杀死的孤儿竟然是程婴自己的孩子,程婴为了掩护真正的赵氏孤儿,牺牲了自己的孩子。程婴在山中抚养了真正的赵氏孤儿。孤儿长大后,在晋景公的支持下为父报仇杀死了屠岸贾。这孤儿便是春秋时的名将赵武。程婴完成了复仇大业,为了追随死去的赵朔和公孙杵臼,也自杀了。赵武为程婴守孝三年并世世祭祀。?        
    这个故事的最早记录是在是司马迁《史记·赵世家》。后来元代剧作家纪君祥将其改编成了元杂剧《赵氏孤儿》。法国思想家伏尔泰也将其改编成话剧《中国孤儿》,轰动了全法国。我们无法得知司马迁是通过什么渠道了解这个故事的,因为司马迁之前的史书都没有程婴和公孙杵臼两人,也没有屠岸贾。当然,司马迁写史非常重视口耳相传的传说。何况按曾国藩的说法“《史记》中寓言十之八九。”所以,把这个故事当做一则寓言看,看作是太史公幽愁发愤的一种宣泄也未尝不可。?        
     虽然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存疑,但历史上类似的事情却的确发生过。元朝元顺帝时有一个人叫昔版帖木儿,他是年轻的赵王的仆人。后来有一个叫灭里灭的部落叛乱,要杀赵王。帖木儿于是和妻子商量,让自己的儿子穿上赵王的衣服假扮赵王。于是真赵王得以逃脱,而帖木儿的儿子却不幸遇难。还有另一个真实故事,宋代政治家侯延广在婴儿时期遭遇了王景崇的叛乱,他的乳母刘氏以自己的孩子代替侯延广死,并一路行乞带着侯延广找到了他的爷爷。作为一个弱女子,她的行动显然更加难能可贵。由于这两个故事出自,宋史》、《元史》这一类官修史书,文学色彩较少,所以比较可信。?        
    类似的故事不仅东方有,西方也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年轻女子苏菲被关进了奥斯维辛集中营。纳粹军官逼迫苏菲在两个亲生孩子之间选择一个存活,另一个则必须被杀死。这个故事后来写进了苏菲的回忆录,还拍成了电影《苏菲的选择》。当然,这个故事没有了赵氏孤儿故事的忠义意涵,但却和赵氏孤儿的故事一样,都是面临着人生中的一个重大问题:选择。特别是在关于道德伦理的语境中,这种选择便上升为伦理困境。伦理困境面临的往往不是善恶之间的选择,而是善善之间或者恶恶之间的选择。选择任何一个,都要牺牲另一个,有多少善就必须同时承担多少恶。它动用的不是人们的是非判断,而是情感判断。而情感是人身上最切己的东西,无论你如何选择,它都会在你心口留下一道终究意难平的伤痕。无怪乎丹麦哲学家基尔克果对康德的“道德律令”的发出尖锐质疑:你认为人们在善恶之间会自然而然地选择善,那么人们在善善之间又会如何选择??     
    或许,道德的价值并不在于你选择了什么,并因此达到了什么高度,而在于你是否做出选择,是否拷问自己的良知和理性,在于你是面对还是退缩,是承担还是逃避。程婴、帖木耳、刘氏的悲剧性就在于他们经受了两难抉择的精神苦刑和灵魂拷问,如果他们靠抛硬币来选择,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成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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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梵阿一铃 2014-06-03 16:56:07
作为士大夫的屈原
        屈原(约公元前340-前278),名平,字原。生于楚国丹阳(今湖北秭归)。我国古代伟大的诗人。作有《离骚》、《九歌》、《九章》、《卜居》等著名辞赋。
        屈原是楚武王熊通之子屈瑕的后代。楚怀王时期任三闾大夫、左徒等职。屈原因为擅长于起草国家政令,上官大夫十分眼红,于是想将屈原的政令草稿据为己有,遭到屈原的拒绝。上官大夫便在楚怀王面前进献谗言,诋毁屈原,使得楚怀王疏远了屈原。屈原十分忧虑和痛苦,,于是写下了著名的《离骚》,表达了自己高尚志趣不被理解的幽愤,伟大理想不能实现的绝望,以及对世路幽昧的痛恨,对是非颠倒的扼腕。屈原被放逐后,楚怀王误中了秦国张仪的圈套,在令尹子兰等人的错误诱导下赴秦谈判,被秦国幽禁,最终死于秦国。屈原十分悲愤。这时楚顷襄王即位,上官大夫故伎重演,和令尹子兰一起在顷襄王面前继续诋毁屈原。屈原万念俱灰,披头散发走在汨罗江边沉吟着自己的诗篇。一个渔翁认出了屈原就是原来的三闾大夫,便问屈原何以至此,屈原说“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所以被放逐。”渔夫又说“举世混浊,为什么你不与之同流呢?众人皆醉,为什么你不与之同醉呢?”屈原说:“你没有听说过吗?刚刚洗过头的人必须先把帽子上的尘弹掉,刚刚洗了澡的人必须把衣服上的尘拍掉。我的人格就像刚刚沐浴了一样高洁,又怎么能够忍受这样的污秽呢?”于是写下了他的绝笔《怀沙》,然后抱着一块石头,沉下了汨罗江。
       屈原自沉后,世人为了纪念屈原,便把原来为了祛病防疫的日子端午节,变成了纪念屈原的节日。端午节包粽子,据说是为了将其投入江中喂鱼,让鱼吃了便不再咬屈原的遗体;喝雄黄酒,据说也是源于将酒洒入江中将鱼龙药晕,以使它们无法伤害屈原遗体。
        我们都知道屈原是一个伟大的诗人,但我们也要认识到屈原首先是一个传统士大夫。清代学者林云铭说“读《楚辞》,要先晓得屈原位置。”屈原的文学成就和他的士大夫身份不可分割。屈原在三闾大夫、左徒的任上曾主持草拟各种国家政令,并两次出使齐国。屈原还负责楚国青年人才的培养,《离骚》中著名的“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就是隐喻自己栽培人才。此外,屈原还是一个变法家,《楚辞》中经常出现的一个词”美政“,就是屈原心中美好的政治,也是屈原变法的目标。屈原的变法内容大概有:奖励耕战,使国富民强;举贤任能,废除世袭贵族制;反大臣壅蔽,巩固君主集权;禁朋党、明赏罚、变民俗。(据汤炳正先生《楚辞今注》)作为诗人的屈原具有无限的浪漫精神和超越关怀,但作为士大夫的屈原又具有深刻的现实感和强大的行动能力。中国传统的理想人格,应该是具有诗心的士大夫精神。屈原在这一点上达到了完美的结合。闻一多先生对诗人的一个定义”爱他的祖国,爱他的人民。“当代文言诗人徐晋如先生也认为诗人应该是”具有坚强的意志和脆弱的情感。“作为士大夫的屈原的意志是坚强的,所以他能够上下求索,苏世独立,作为诗人的屈原的情感是脆弱的,所以他无法忍受薰莸同器,粪壤充帷的世界,毅然选择了自沉。我们甚至可以认为,士大夫是屈原的起点,而诗人则是屈原的归宿。屈原并非天生就想做一个诗人,而诗只是屈原身上士大夫情怀的一个容器和一种体认。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如果说诗是一股清浅溪流,那么士大夫精神则是诗的源头活水。徐晋如先生的《缀石轩诗话》中说”有不好(喜好)诗而不得不为诗人者乎?苟得一,必为纯粹之诗人。“我们可以想象,屈原正是这种无意于闭门求诗却又不得已而为之的”纯粹诗人“。
        屈原的伟大,首先是作为一个具有高洁志向和高尚人格的传统士大夫,其次才是一个创造了伟大诗篇的诗人。南朝学者刘勰在《文心雕龙 辨骚》中说“不有屈原,岂见《离骚》?”屈原的文学成就,是以他的人格和志趣为基础的。屈原的高尚人格和伟大诗篇,必将在历史的长河中永不磨灭,与天地兮同寿,与日月兮同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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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6-03 16:56:41
永远的中国娃
     儿童,在传统文化中有着非常丰富的意义。孟子说:“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就是说,品德高尚、人格健全的人,他们都仍然葆有着孩子般的纯粹而无邪的心灵。孟子的这个句式也被后世不少人所套用,比如清代诗人袁枚的“诗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晚清大学问家王国维的“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中国作为一个诗词的国度,其实也是一个赤子的国度。而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也非常钟情于儿童。他认为人生的最高境界乃是“含德之厚,比于赤子”、“如婴儿之未孩”,只有达到孩子般的澄澈和蒙昧,才能让生命不被纷扰的外物所奴役,才能复归于质朴清明的自然状态。
       当然,虽然孩子是纯净无机心的象征,但我们也崇尚“自古英雄出少年。”机智成熟的孩子同样为世人称道。《史记 甘茂列传》中记载了一个十二岁就做了上卿的孩子甘罗的故事。故事讲的是秦国文信侯吕不韦想要派遣一个叫张唐的人前往燕国共商联合燕国征伐赵国事宜,但是张唐不愿前往,因为出使燕国要经过赵国,张唐因为曾经得罪过赵国,不敢过境。吕不韦很不高兴又无可奈何。甘罗看出了吕不韦的心思,于是找到了张唐,说“当年应侯想攻打赵国,武安君反对,应侯便把武安君杀死了。你认为你比武安君厉害吗?你又认为文信侯比应侯更仁慈吗?”张唐听得吓了一身冷汗,于是答应了出使燕国,甘罗随行。但是在经过赵国时仍然很害怕。于是甘罗面见赵王,连问“大王您知道秦国派遣了使者去燕国商量联合伐赵吗?您知道燕国派遣人质来秦国想要联合秦国吗?现在一切还没有尘埃落定,假如秦国和燕国联合成功,那么赵国不用过多久就会被我们攻下。但假如赵国愿意和我们秦国联合攻打燕国,那么获利的将是赵国。大王请三思。”赵王马上答应,并割了五座城池给秦国以表诚意。在甘罗的影响下,秦国改变了联燕伐赵的策略,联赵伐燕,取得了成功。秦王封甘罗为上卿。
       孔融让梨的事情我们都熟悉。但孔融其实不仅孝顺,而且聪明。孔融小时候去名士李膺家里做客,在向李膺仆人自报家门时说:“我是你们主人的亲人。”进门后,李膺问:“你说你是我的亲人。我们哪一点上沾亲?”孔融回答:“几百年前,孔子曾向老子(李耳)请教学问。我是孔子的后人,你是李耳的后人。我们的先祖有师生之亲,所以我们自然也是亲人。”李膺大笑。在座的名士陈寔见孔融这么聪明,便想刁难一下,于是说了句:“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意思是小时候聪明,长大了未必一样聪明。孔融冷冷地回答道“想君小时,必当了了。”意思是想必您小时候,也一定很聪明。(按您的逻辑,小时候聪明,长大后未必聪明)陈寔尴尬得说不出话,满脸通红。
       陈寔说的“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当然是存在的,比如王安石《伤仲永》笔下的少年英才,因为不继续努力,终于沦为庸人。但我们看到更多的还是三岁看小,五岁看老,小时候什么样,长大了也什么样。孔子小时候喜欢拿古代礼仪来过家家,长大后果然成了克己复礼的大圣人。宋代理学家朱熹在刚刚会说话时,父亲就指着天空教他:“这是天。”朱熹马上问道“天的上面又是什么呢?|”父亲无言以对。当然,这个童年的问题也让朱熹思考了一辈子,最后才发现天的上面乃是一个理字。大诗人李白“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上安州裴刺史书》),杜甫“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壮游》),可惜我们无法读到杜甫七岁咏凤凰的诗篇,不知能否和诗人李贺同样七岁时写下的《高轩过》相媲美。大诗人白居易出生六个月就认识“之”与“无”二字。北宋宰相寇准同样七岁就能写诗,有人出题咏华山,寇准踱了三步,一首绝句便成了:“只有天在上,更无山与奇。举头红日近,低头白云低。”不仅七岁,而且三步,其敏捷甚至超过了七步成诗的曹子建。这些神童当中,最有喜感的应该是北宋西昆体诗歌代表人物杨亿。他小时候总是学不会说话,父母很着急,以为他弱智。有一天家人抱着他登上一座高楼临床处,杨亿的头撞在了窗沿上。这时杨亿突然开声了:“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杨亿的第一句话,竟然是李白的诗!
      与聪明同样可贵的是勇敢。柳宗元的《童区寄传》里记录了一个这样智勇双全的故事。湖南郴州有一个孩子区寄,被两个人贩子绑架。区寄假装很害怕,强盗便放了心。两人喝酒,一个强盗喝醉了熟睡,另一个强盗到县城找买家。区寄便靠近强盗的刀,用刀刃割断绳索,并拿刀杀死喝醉的强盗,逃走后又被另一个强盗回来时发现并抓住。强盗听说同伴被区寄杀死很震惊,打算杀掉区寄。区寄假意说服他:“与其让我做你们两个人的童仆,不如做你一个人的童仆。”强盗觉得有道理,于是便不杀区寄。等到强盗睡着,区寄便靠着火堆,用火把捆手的绳子烧断。同时烧到了手,区寄也忍住不叫唤。绳子烧断后,区寄用刀杀死强盗。逃了出来。小英雄区寄拯救自己值得敬佩,楚国令尹孙叔敖则有着更广阔的担当。传说人见到双头蛇便会死。孙叔敖小时候一次夜行时,遇到一条双头蛇。他觉得自己要死了,很难过,但又想到如果更多人见到双头蛇,同样也会死,于是上前把双头蛇打死。孙叔敖回家后不禁哭了起来,母亲问为什么,孙叔敖说自己见到了两头蛇,不过杀死了它。母亲说:“做了好事一定会有阴德的,不要怕!”后来孙叔敖不仅没有早死,而且还成为了一代名相。
      这些神奇的孩子让我们成年人汗颜。孔子也曾发出过“后生可畏,焉知来者不如今耶”的感慨。少年强则中国强。相信有这样聪明强大无畏的孩子,中国的未来将不可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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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6-04 09:00:29
不食周粟的二君子
伯夷、叔齐是商代末期孤竹国国王的两个王子。商朝的纣王残暴无道,周武王率军队讨伐纣王。伯夷、叔齐二人来到周武王军队面前,拉住周武王的马头劝道:“您不应该带兵讨伐纣王。您的父亲刚刚去世,您不去安葬,却大动刀兵,这算得上是孝吗?您作为商朝的臣子讨伐主人,这算得上是仁吗?何况用暴力去对抗暴力,结果必然是暴力的无限循环,冤冤相报永无止尽。”周武王的手下想把伯夷、叔齐抓起来,武王的谋士姜太公说“这两个是义士,放了他们吧!”周朝灭掉商朝后,伯夷、叔齐为了表示对周王朝的拒斥,隐居到了首阳山,宁愿靠采集薇草充饥果腹,也不吃周王朝的粮食,最终两人都饿死了。

伯夷、叔齐的高贵气节受到了后世人们的普遍赞颂。孟子称伯夷为“圣之清者也”,就是圣人当中精神清洁的一类;大诗人屈原在《橘颂》里赞美橘子“行比伯夷”,橘子受命不迁、扎根故土的品格就像伯夷、叔齐一样;唐代大文学家韩愈的《伯夷颂》就高度赞扬了伯夷、叔齐的特立独行:“举世非之,力行而不惑者,千百年来唯一人而已。”东晋时广州有一眼泉叫贪泉,据说喝了泉水的人都会变得贪婪。广州刺史,也是著名的清官吴隐之便写下了《酌贪泉》一诗,其中有“试使夷齐饮,终当不易心”的句子:假如让伯夷、叔齐喝贪泉的水,他们一定也不会改变自己的志趣。

伯夷、叔齐的故事被司马迁写进了《史记》并被放置到列传的第一篇,理由是“末世争利,维彼奔义。”除了时代的靠前,置于列传之首更重要的原因还是伯夷、叔齐在礼崩乐坏的时代树立了一个义高于利的典范。当然吗,伯夷、叔齐的故事真实性也有人质疑,比如清代史学家梁玉绳就认为《伯夷列传》中一会儿称他们为”孤竹君之二子“,一会儿又称他们为“士,前后矛盾,又比如清代学者宋翔凤干脆就认为伯夷就是尧时代的许由,和商代末期相差上千年。但伯夷叔齐即便不能被证实,也仍然符合德性的逻辑。因为伯夷之后的历史中,像伯夷、叔齐这样的人物层出不穷。汉代光禄大夫龚胜,因为不愿在篡位的王莽手下为官,于是回归故里。王莽强行邀请龚胜入朝为官,龚胜对门人说”我世受汉恩,怎么能一身事二姓?”于是绝食十四天而死;写下“寻得桃源好避秦,桃红又是一年春。花飞莫遣随流水,怕有渔郎来问津”的名作的南宋诗人谢枋得,在元朝灭宋后被押送至元朝大都,谢枋得绝食五日,以身殉国;明末思想家王夫之在明亡后隐居于湖南船山,平日出门打伞,寓意不与清王朝共戴天,行走时穿木屐,寓意不亲踏清王朝土地。清朝屡次请他出山做官,王夫之都拒绝,并写下一副对联“清风有意难留我,明月无心自照人”,通过嵌入明、清二字,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思想家顾炎武在明亡后也同样隐居不仕,清朝强行邀请出山,顾炎武以死威胁,清朝只得作罢。类似的故事,没有写进史书的恐怕还有不少。这都充分说明,伯夷叔齐的故事,不管是不是虚构,它都作为一种象征,沉潜成了民族的文化心理结构,影响着每一个人的抉择。

有人认为伯夷叔齐是一种对商王朝的愚忠,而且对历史趋势丝毫不知。其实,任何的忠诚,都有着某种非理性的虔敬,是超越于聪明愚蠢之上的。至于对周武王的拒斥,其实伯夷叔齐并非不了解历史趋势,恰恰相反,历史一而再再而三地证明了每一场战争和动乱,不管有着多么堂皇的理由,遭殃的总是老百姓。英国思想家格雷厄姆在《政治中的人性》一书中就告诉大家,政治家也是经济人,也是以自私为动力的。所以周武王讨伐商纣,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为了天下苍生,多大程度上顺乎天而应乎人,这还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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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6-06 08:53:07
负罪的圣王

1945年7月,民主人士黄炎培来到了延安,与毛泽东在窑洞里长谈。黄炎培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律”:中国历史上的每一个朝代直到国民党时代,都难免“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规律,兴起时如此蓬勃,而灭亡时又如此迅速。而毛泽东也回答道:“我们已经找到了出路,那就是让人民监督我们。”​    
黄炎培所说的“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语,最早出自《左传 庄公十一年》,原话是“禹汤之罪己,其兴也勃焉;桀纣之罪人,其亡也忽焉。”意思是像大禹、商汤这样的圣王,因为能自我批评,自我归罪,所以他们的兴起才这么蓬勃,而古代暴君夏桀、商纣,因为总是把罪责推给别人,所以亡国只在一瞬间。圣王罪己的记录,最早见于《论语》的《尧曰》篇:上古君王舜在告诫自己的继承人禹的时候说:“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意思是“如果我犯了错误犯了罪,那么我又有什么资格统治天下呢?而假如天下某个地方有人犯了罪,那么说到底仍然是我犯的罪。”孔子把这段话反复念诵,其意图不难明白。这句话在《尚书 汤诰》中变成了商汤说的,当然《汤诰》篇可能是晋朝人梅赜伪造的,可信度自然远不如《论语》。后来这段话在《后汉书 陈蕃传》里又多了一个情景:大禹在苍梧视察时,遇到有人杀人,于是下车哭道:“万方有罪,在予一人。”这句话在这里,便从原来假设的口吻变成了实实在在发生了的情况,而大禹王毫不犹豫便把罪责担了下来。​    
不少学者认为中国传统缺乏“罪感文化”,比如旅美学者刘再复先生在《罪与文学》中就认为中国文化中因为缺少了基督教的“原罪”思想,所以缺乏忏悔精神。刘先生忽略了经书中舜、禹、汤这一类自钉十字架的圣王,进而得出中国缺乏罪感文化和忏悔精神,这十分遗憾。罪感源于宗教感却又不限于宗教感,任何一个勇于自省的人都自然而然地会认识到自身的有限性进而产生某种欠负感。宗教与道德常常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一体两面。当然,我们也不能将禹汤的罪感与基督教的罪感相等同。基督教的罪感乃是民众共有的,有了罪感才有赎罪进而得救的可能,但禹汤的罪感却更多地是作为政治家和君王的责任伦理,是对天下国家高度负责的自然结果。德国学者马克斯 韦伯认为儒家伦理是一种“信念伦理”而不是“责任伦理”,只看动机,不看效果,只求发善心,不求担责任。但禹汤这种人饥由己饥之的担当,仅仅靠信念恐怕不太可能。如果没有对至善虔诚的信念,禹汤也不可能对世间的罪和自己的罪如此敏感,而如果没有基于天下国家的责任担当,禹汤也不可能站出来把罪恶担荷在自己肩上。​      
新文化运动以来对传统文化的隔阂与偏见,使我们将传统文化当成了专制的根源,在这种逻辑下,专制的制度产生盲目的权力。却不知传统文化内部也有着一种自我纠偏的机制。权力不是不会犯错误,但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圣王罪己是经书里的启示,也是历代君主的历史经验。下过罪己诏的皇帝就有汉武帝、唐德宗、崇祯帝等。我们不必怀疑历代君主的真诚,不必把罪己当成政治家的作秀(史学家田余庆先生《论轮台诏》一文,就从汉武帝“巫蛊事件”后的杀子之痛入手,剖析汉武帝罪己诏的政治原因和心理原因,读来十分感人,让人不得不相信汉武帝的真诚),相反,罪己本身就是内心强大的表现。知耻而后勇,观过而知仁。大哲学家尼采赞美“具有耶稣灵魂的凯撒”,而耶稣背起了十字架。​ ​经典链接:​  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简在帝心。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周有大赉,善人是富。虽有周亲,不如仁人。百姓有过,在予一人。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所重民,食丧祭。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                                ——《论语 尧曰》​  
 秋,宋大水。公使吊焉,曰:“天作淫雨,害于粢盛,若之何不吊?”对曰:“孤实不敬,天降之灾,又以为君忧,拜命之辱。”臧文仲曰:“宋其兴乎,禹汤罪己,其兴也悖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且列国有凶,称孤礼也,言惧而名礼,其庶乎。”既而闻之曰,公子御说之辞也,臧孙达曰:“是宜为君,有恤民之心。”                            ——《左传 庄公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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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6-12 17:05:13
从广东高考作文题联想到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写作文。?黑白胶片的时代,照片很少,只记录下人生的几个瞬间,在家人一次次的翻看中,它能唤起许多永不褪色的记忆。但照片渐渐泛黄,日益模糊。?数码技术的时代,照片很多,记录着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可以随时上传到网络与人分享。它从不泛黄,永不模糊,但在快速浏览与频繁更新中,值得珍惜的“点滴”也可能被稀释。?
要求: 自选角度,确定立意,自拟标题,问题不限。?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不少于800字。?
   今年的广东高考作文题让笔者有一点不明白:数码照片就不能“渐渐泛黄、日益模糊”么?鄙人虽然是数码白痴,可没吃过猪肉好歹也见过猪跑。鄙人就知道有个叫什么“美图秀秀”的软件,可以把照片P得跟兵马俑似的,不仅泛黄,而且泛古,让人怀疑你是不是从两千年前穿越过来的。要怀旧,要复古,没有数码办不到的事儿。?
   鄙人又想起,这点小把戏在没有“美图秀秀”的时代,古人早就玩到不玩了。唐代有一个文学家叫李华,他写过一篇《吊古战场文》,觉得写得很不错,都快赶上历代名家了。于是他把这篇手稿不知怎么的就弄得又黄又破,总之弄得一脸旧社会,然后拿这份“古董“给他的朋友萧颖士看,问他:“哎呀这篇东西写得太好了!这一定是古人传下来的。你能猜到是哪个古人的作品么?”萧颖士看后笑了笑,说:“你要是努把力,也能写出来。”这话大家都听出来了吧,萧颖士一眼就看穿了,这个破古董就是你李华自己鼓捣的。?
   当然,李华的《吊古战场文》写得的确漂亮,悲天悯人,让人唏嘘。鄙人在这里无意调侃,毕竟这属于一种无恶意无功利的造假。可是还有一种人,制造伪古董欺世盗名升官发财,这就比较讨厌了。?
   上一回说道《尚书》的传人伏胜没有把《尚书》传完全,《尚书》本不止这个篇目。于是就有人看到生意来了。先是有个叫孔安国的人,说自己发现了孔子故居墙壁里有用古文字,也就是大篆(籀文)写成的《尚书》,比伏胜传下来的多了16篇,便连忙献给了朝廷,然后发家致富了。孔安国献的《尚书》,他一口咬定是孔子故居发现的,后人也无可考证真伪。这个头一开,后人就纷纷献书了,比如有一个叫张霸的,声称弄到了一百篇古文字写的《尚书》,于是屁颠屁颠地献给了朝廷,但朝廷因为得到了另一个叫刘德的王爷献上来的古文《尚书》,两相对照,觉得张霸献的书假得离谱,于是把张霸罢了官。这个张霸一定只是在竹简的陈旧程度和泛黄程度上下太多功夫,而忽略了文字得像那么回事,才一脚踩到屎坑里了。幸好这个张霸的假古董没献成,不然以后的读书人还得背一百篇《尚书》,恐怕做鬼都不会放过这个张霸的。可张霸偏偏后继有人,一个张霸掉屎坑里,千千万万个张霸往屎坑里跳。到了东晋有个叫梅赜的,又不知从哪弄来了33篇传说中的古文《尚书》,并且竟然还堂而皇之地成为了《尚书》的官方发布版本,梅赜也免不了平步青云。不过正如林肯说的“你可以在某个时间骗所有人,也可以在所有时间骗某个人,但你不可能在所有时间骗所有人”,梅赜的作假逃不过高明的猎人,宋代的吴才老、苏轼、朱熹等牛人都质疑过梅赜33篇古文《尚书》之伪,之后历朝历代都有人质疑,直到清代大学者阎若璩?的一通学术打假,才使梅赜33篇之伪成为定案。《尚书》就算告一段落。还有大家熟悉的《红楼梦》,大家都知道胡适考证出来《红楼梦》后40回乃是高鹗续写,但当代文献大家陈林先生的认为,胡适根据的《红楼梦》版本也是假货,是一个叫陶洙的家伙伪造的。根据伪古董考证出来的结果,也一定是伪结果无疑。陈林先生还进一步认为,《红楼梦》120回都是曹雪芹所作。红楼粉们是不是颇感欣慰??
   说了半天,似乎跟广东高考作文也没什么关系。其实人活着无非一个“真”字。如果你有真情真意,又何必在意是胶片照片和数码照片?如果一段生活足够美好足够震荡人心,又何必在乎那段生活有没有照片,以及照片是否泛黄?科技可以改变生活,但无法改变的,是生命中那一份永恒的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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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6-12 17:14:06
说说“不朽”
今年江苏省的高考作文题“不朽”,笔者以为是各省题目中最好的。笔者不打算写一篇高考作文,只是想分享几个历史上关于“不朽”的故事,延续一下这个话题。
最著名的“不朽”故事,恐怕要数《左传•襄公二十四年》的“叔孙豹论三不朽”了。一次,鲁国的叔孙豹到晋国访问。晋国范宣子招待他。范宣子故意问他“古人有一句‘死而不朽’,您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叔孙豹没有回答。于是范宣子举了一大堆历朝历代世袭贵族的例子,最后举了自己家族范氏为例,目的只在夸耀自己的高贵出身。叔孙豹回答道:“您说的这些只是世袭贵族而已,不是不朽。我听说,最高级的不朽乃是立德,其次是立功,其次是立言。这才是不朽。您举的那些世袭贵族的例子,只不过是延续爵位和俸禄而已,世间到处都有,并不算什么不朽。”范宣子无以应对。“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已成为一句著名的格言,也成为了世世代代有志之士的人生坐标。清末诗人陈三立、相声演员马三立,他们的名字“三立”,或许也是来自这个典故。
《左传》里还有一个关于“不朽”的故事。晋楚交战,楚国俘虏了晋国的大臣知罃。将要放知罃回国时,楚王问知罃:“你怨恨本王俘虏你吗?”知罃说:“是我本事不强,才被您俘虏。我怎么敢怨您?”楚王又问:“那您感激我放您回去吗?”知罃说:“我们两国互相释放俘虏,以达成和平。从私人的角度看,我并不是受益者。又有什么好感激的?”楚王又问:“即便如此,我放你回去,你如何报答我?”知罃说:“假如您放我回去,我们国家的君主因为我被俘而处死我,那么我将死而不朽。如果您将我移交给您的大臣首,而他又把我送回晋国,让晋国依法杀了我,那么我依然死而不朽。假如我的国君不杀我,那么我将继续作为一个晋国的臣子与贵国战斗,直到献出自己生命。这就是我能报答您的。”楚王感叹道:“晋国有了这样的臣子,我们是难以与之争霸的。”于是放了知罃。
知罃了不起的地方,就在于他的一切态度都是以自己的国家晋国的利益为转移的。他并不因为自身的利益而感激或者怨恨楚王,同样也不会以一己自私而怨恨晋王。不管是因为自己被俘受辱而被晋王杀死,还是在战场上被楚国杀死,这都是自己走向不朽的道路。为国而死,死得其所,这就是知罃心中的不朽。
当然,对不朽的追求必然也伴随着对衰朽的恐惧。比如西晋的大将羊祜,一次登上了湖北襄阳的岘山,对手下的人叹息道:“自从有了宇宙之后,就有了这座山。但是历来像我和你一样登上这座山的人多了去了,却都在历史的长河中湮灭无闻。这真是让人痛心啊。假如我死了,魂魄也要登上这座山,和这座山一同不朽。”羊祜一生的战功,终究也敌不过这种深深的虚无感。这种悲观情绪或许也影响了他的继任者杜预。杜预虽然灭掉了东吴,建立了不朽的功勋,但还是害怕后人不记得自己,于是为自己立了两块碑,碑上刻了自己的功绩,一块碑沉在襄阳的汉水之下,另一块碑立在襄阳的岘山之上。这样,即便天翻地覆,沧海桑田,这两块碑至少总有一块会被人看见。
中国式不朽,和西方的凯撒大帝、亚历山大大帝式的不朽比起来,更偏重德性而不是功业。所以,叔孙豹、知罃对不朽的认识,比起羊祜、杜预来要更能代表中国的品格。羊祜、杜预的焦虑,或许源于他们内心深处还没有“立德”的自信(比如杜预的父亲被晋朝杀掉,但杜预却做了晋朝的臣子,为杀父仇人效力,实在是有违孝道)。美籍犹太裔女思想家汉娜•阿伦特在《人的境况》一书里区分了“不朽”与“永恒”,在她看来,政治家追求的是不朽,哲学家追求的是永恒,不朽是功业上的,永恒是精神上的。阿伦特或许没有注意到中国式的不朽,同样是精神上的,中国式不朽其实也是永恒。
追求不朽,本质上是对人的有限性的克服,以及对无限的追求。当然,人不可能完全克服自身的有限,包括能力的有限,生命的有限,但人可以在对有限不断的克服和超越中,不断地接近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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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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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7-15 08:54:24
“民以食为天”的上一句是什么?
“民以食为天”是一句大家耳熟能详的名言了。但其实原话是分上下两句,“民以食为天”只是下句。那么,它的上一句是什么,原话又是出自哪里呢??
据《史记·郦食其列传》记载,楚汉之争时,刘邦被项羽困在成皋,刘邦想要放弃成皋,这时谋士郦食其劝刘邦道:我听说知天命者为王。王者以人民为天,而人民以食为天。对于老百姓来说,粮食是最重要的。现在楚国屯粮的地方叫敖仓,但楚军却没有派重兵坚守敖仓。假如大王派兵攻打敖仓,夺得楚国的粮食,那就等于争取了楚国的人民。这样一来,大王必然会扭转战局,打败楚军。刘邦大大赞赏,于是派兵攻取敖仓,战局得到了扭转。司马迁记载的原话是“王者以民人为天,而民人以食为天。”这句话在《汉书》中变成了“王者以民为天,而民以食为天”,去掉了“人”字,就成了我们今天的“民以食为天”了。?
根据唐代司马贞为《史记》做的《索隐》,“王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最早乃是管仲的思想。管仲的原话是“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能知天之天者,斯可矣。”和郦食其的活学活用比起来,管仲的话在逻辑上更精当,在视野上更高远:老百姓生活中最重要的是粮食,而王者的事业最重要的是老百姓,由此自然而然地能够得出一个结论:王者必须重视老百姓的粮食问题,重视民生。“食”不仅仅是人民的天,也是王者的天。国以食为天,王以食为天。这个“食”不是“作威作福玉食”的食,而是老百姓赖以生存的粮食。《尚书·洪范》篇所列举的“八政”中,就把“食”列在第一,“货”(商业)列在第二,而其他诸如祭祀、军事等等都排在后面,因此“八政”又称“农用八政”,可见先王对粮食的重视。也正因为粮食是人民的首要问题,所以历代统治者除了重视农业生产之外,还要有意识地减轻农民负担,这样才能保证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论语》就记载,鲁哀公遇到荒年,鲁哀公怕王室闹粮荒,于是想把农业税提高到十分之二,而孔子的学生有若却仍然主张十分之一,并说了“百姓不富足,您又如何能富足呢?百姓富足了,您又如何能不富足呢?”这话很好地体现了王者与人民、粮食三者的辩证关系:粮食是百姓的天,老百姓的天广阔了,君王的天才会广阔。 ?
“王者以民为天,民以食为天”虽然是两句紧密联系的话,但由于前一句在儒家经典中屡见不鲜,如《尚书》的“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惟天惠民,惟辟(即“王”)奉天”等,所以前一句并不算新鲜,而后一句因为其接地气的品格和高度的概括性,而成为了一句妇孺皆知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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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7-15 08:56:11
饮酒的风度
在讲饮酒的故事之前,先讲一个不饮酒的故事:远古有一个叫仪狄的人发明了酒,并献给了治水的大禹。大禹喝了之后觉得十分好喝,于是做了一个决定:疏远这个仪狄,以后永远也不见他。因为大禹已经感觉到,酒是一种容易让人沉溺的东西,所以必须远离。大禹之所以成为圣王,也正是因为具有这种诱惑面前自我克制的定力。
中国有着几千年的酒文化,但酒之所以能成为文化,正是由于人们能够节制它,驾驭它,让它成为生活的调剂而不是负担。周公就写过一篇《酒诰》,让他的弟弟康叔在卫国国境内发布禁令:不准聚众饮酒,只能在祭祀时喝酒。禁酒作为一种古老的智慧,为许多国家所共同遵守。美国在我们心中是一个自由的国度,但美国也一度实行禁酒令,在1933年为了刺激经济才废除。当然,禁酒毕竟是一种限制自由的做法,因而古人更主张节制饮酒、适度饮酒。《诗经》里有不少写酒宴的篇章,其中《小宛》一篇就有“人之齐圣,饮酒温克。彼昏不知,壹醉日富。”赞美那些饮酒温和而克制的“圣”人,讽刺那些酗酒无度的“昏”人。圣人孔子酒量很大,但他也是“惟酒无量,不及乱”,酒量虽然无边,但也不能无边得乱了章法。既在酒中从心所欲,但也不被酒所惑乱,做酒的主人,不做酒的奴隶,这才是圣人主张的君子气象。
李白有诗“会须一饮三百杯。”大家可能会认为这是诗人的酒狂,但这句诗的背后恰恰是一个节制饮酒的典故。东汉大学者郑玄,一次参加袁绍的宴会,宴会上大家都轮番给郑玄大师敬酒,郑玄也喝了三百多杯酒,但郑玄并没有失态,依然温柔克制,风度翩翩。这与其说是郑玄酒量大,不如说郑玄自制力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纵自己,丢了风度。在这个宴会上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汝南人应劭一直崇拜郑玄,酒席上想趁机拜郑玄为师,并自报家门“当年的泰山太守应劭愿拜郑先生为师!”郑玄只是微微一笑:“很好。但孔子的学生都没有官衔。既然你要拜师,又何必在名字之前加个头衔?”于是应劭连忙改口:“应劭愿意拜郑先生为师!”
可能有人反驳,像李白这样痛饮狂歌、飞扬跋扈,喝得要捶碎黄鹤楼倒却鹦鹉洲,喝出风格喝出水平不是也挺好吗?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完善的道德人格和偏执的艺术气质永远是一对矛盾。道德人格是每个人应该追求的,而艺术气质却只属于人群中极少数天赋异常的人。伏尔泰说得好:“天才有犯错误的权利。”这句话也可以反过来看,不是天才就没有犯错误的权利。所以作为普通人,还是管住自己的嘴和胃比较好。其实不是天才、不做艺术家并没有什么可羞耻的,孔子、尧舜也不是天才,不是艺术家,但既然“人人皆可为尧舜”,我们又何不向这个目标努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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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7-15 08:56:45
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们对传统文化的真实态度
“新文化”运动在“打倒孔家店”的口号之下,对传统文化实行了近乎毁灭的破坏,从此,中国失去了自身的文化主体性,沦为了西方现代思想的殖民地。但是,恰恰是那些鼓吹新文化,反对“旧文化”的知识分子们,他们对于传统文化的态度却十分复杂。他们在公众场合里叫嚣着打倒旧文化旧传统,但内心深处却未必如此认为。下面举几个“新文化运动”旗手们的例子,看看他们对传统文化的态度究竟是怎样的?
鲁迅:鲁迅在《青年必读书》曾有一个著名论断“我以为要少看,或者竟不看中国书,多看外国书。”但是鲁迅的好友许寿裳请鲁迅为自己刚上大学的儿子许世瑛推荐书籍时,鲁迅推荐了《唐诗纪事》等十余部中国古书,其中有清代永瑢、纪晓岚的《四库全书简明目录》。这部书是乾隆年间修订《四库全书》时为入选的3470余种古书做的一个目录式的纲要,对每一部书都做了提纲挈领的简介。作为古代官修图书的目录大纲,这部书的指导思想非常正统,比如对经部的提要里就有“经者,天下之公理也”一类的正统话语。很难想象,推荐这部书的人同时也是主张不读中国书的人。究其原因,笔者以为这是因为面对的对象不同,对不同对象的期待也不同。对于全国青年,当务之急是要启蒙,要让他们成为新文化运动的接受者和传播者,以实现破旧立新的目的。而对于朋友的孩子,既然朋友以一颗幼小的灵魂相托付,则必须负起责任来,让他接受真正有教益有营养的文化,否则,把一颗幼小的灵魂引入歧途,这既是对朋友的辜负,更是对幼者的戕害。
胡适:胡适有一个著名论断:几千年来的封建专制既然是以孔子思想为正统,那么,孔子思想自然而然也要为专制负责。但胡适在1939年担任国民政府驻美大使,主持美国匹兹堡大学孔子纪念堂揭幕典礼时却说“中国受孔子民主理想及其教育方法之熏陶,故富于民主思想。中国之所以能成为自由主义及民主主义国家者,孔子之学说有以致之也。”当然,我们可以把这看做是胡适在“新文化运动”时过境迁之后对自身的修正,但胡适在日常生活中却仍然比他在文章中表现得传统。胡适因为早年被老中医陆仲安治好了肾病,所以毕生都相信中医,使用中医,他对中医有一个有趣的评价:“中医不科学,很糊涂,但是管用。”对于胡适这种实用主义者来说,“管用”或许是最高的评价。在婚姻上,胡适与妻子江冬秀的婚姻乃是奉了父母之命,胡适在订婚时本人并不知情,但即便如此,在陈独秀等人怂恿离婚的情况下,胡适也并没有离婚,而是将这份婚姻作为父母给自己的礼物接受了下来。胡适将旧体诗词称作“死文学”,胡适的白话诗集《尝试集》是中国第一本白话诗集,但是在《尝试集》《尝试后集》中,以作为“死文学”的古典词的形式写作的作品就有12首,还有13首是以词的格律写作却未标明词牌的,比如下面这首《多谢》,就是暗用了《好事近》的词牌:“多谢你能来, 慰我山中寂寞。 陪我看山看月, 过神仙生活。匆匆离别便经年, 梦里总是相忆,。人道应该忘了, 我如何忘得。”
陈独秀:陈独秀在《文学革命论》中说“凡属贵族文学、古典文学、山林文学,均在排斥之列……贵族文学,藻饰依他,失独立自尊之气象也;古典文学,铺张堆砌,失抒情写实之旨也;山林文学,深晦艰涩,自以为名山著述,于其群之大多数无所裨益也。”但陈独秀本人的诗词辞赋,恰恰也属于他所要排斥的对象之列,徐晋如先生以为陈独秀诗近世第一。陈独秀一生精研汉儒许慎的《说文解字》,狱中的书柜上也列满了古书,陈独秀本人也是一个优秀的古文字学家,著有《实庵字说》、《文字新诠》等古文字学著作。陈独秀晚年写给友人的信里曾说:“在学术上,孔孟的言论,有值得研究之处,如民贵君轻之说,有教无类之说,都值得探讨。”
吴虞:吴虞提出了“打倒孔家店”的口号,被胡适称为“只手打倒孔家店的四川老英雄”,这位“老英雄”曾因家产问题将父亲告上法庭。但吴虞同时也要求自己子女对自己尽孝,并且因对子女的专制而导致父女反目。吴虞还在民国时公然纳妾,各种封建遗毒可谓五毒俱全。我们当然不能认同吴虞对传统糟粕的逐臭嗜痂,但吴虞的行为足以说明“打倒孔家店”这个口号是多么的表里不一,多么缺乏知性真诚,多么自私、偏狭、虚伪。
郭沫若:新文化运动中,郭沫若以“天狗”的形象出现,把一切传统秩序都当作日月星辰吃掉。但在1920年给宗白华的信中却说 “孔子这位大天才,要说他是政治家,他也有他的‘大同’主义;要说他是哲学家,他也有他泛神论思想;要说他是教育家,他也有他的‘有教无类’,‘因材施教’的灵活性的教育原则;要说他是科学家,他本是个博物学者,数理的通人;要说他是艺术家,他本是精通音乐的;要说他是文学家,他也有他简切精透的文学”郭沫若40年代的在《十批判书》里更是明确肯定了孔子的人本主义思想,认为孔子“在各家里是比较富于人民本位的。”这部书由于崇儒贬法的倾向,曾受到毛泽东的批评。
闻一多:闻一多早年热衷于新诗写作,并大言古典毫无价值,但在生命最后几年却写下了“唐贤读破三千纸,勒马回缰写旧诗”的句子,对旧诗的价值有了全新的认识。闻一多曾因写作新诗在当时得不到应有的尊敬,故而发愤学术研究,精研古典文学,著有《古典新论》、《诗经讲义》等重要学术作品。
这些鼓吹“新文化”的知识分子对传统文化的矛盾态度,有的是同一时期在不同场合的表现,有的则是在人生不同阶段的不同表现。我们不必怀疑他们的知性真诚和良好动机,我们只是需要深究现象背后的原因,究竟因为什么造成这些态度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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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7-15 08:57:11
造成这些矛盾的根本原因,笔者认为有两个:第一、新文化运动本质上乃是特殊历史时期的特殊策略。面对鸦片战争以来“三千年未有之变局”(李鸿章语),民族的生存成了当务之急。这种情况下,我们选择了以进化论、民约论以及后来的民主、科学等西方现代思想,而扬弃了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思想,这是因为,西方现代思想是以生存、竞争为目的,而传统思想是以发展、完善为目的。对于一个连生存都无法保证的民族,传统思想的君子人格、天道秩序,不仅是一种奢侈,而且是一种包袱。这就好比一个学者被一个强盗劫持,要活下去,只能变成更强大的强盗,又好比海豹在遇到威胁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咬掉生殖器来自我保全。新文化运动正是这样一种不惜堕落和自残来换取生存的运动。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文化运动并不是文化生命的自然流程,而是如同金耀基先生所说的那样乃是一种“刺激-反应”模式,只是对外来侵略的一种本能反应。甚至就连胡适也承认“现在并没有文化!更没有什么新文化!”“现在所谓新文化运动,实在说得痛快一点,就是新名词运动。”新文化运动本质上来说并不是一场文化运动,而是思想救亡运动。李泽厚先生认为中国现代思想史是一种“救亡与启蒙的双重变奏”,而在抗日战争后“救亡压倒了启蒙”,但笔者认为,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只有一个主题,那就是救亡。救亡不仅在抗日战争时压倒启蒙,更是在百余年的近代史中压倒了一切,包括压倒了五千年来的教化。可以说,新文化运动乃是一场“救亡压倒教化”的运动。然而,作为一种策略的“新文化”,终究难以磨平作为一种心理结构的传统文化。作为手段的“运动”,始终不能替代作为目的的心灵。鲁迅在《中国新文学大系》中对冯沅君小说主人公的评价是“将毅然和传统战斗,而又怕敢毅然和传统战斗,遂不得不复活其‘缠绵悱恻之情’的青年们”,其实新文化运动的旗手闯将们的内心深处又何尝不是这样?新文化旗手们用“旧文化”的写就的诗词辞赋,哪一个不是“缠绵悱恻”?
造成“新文化运动”知识分子矛盾心态的第二个原因,乃在于传统文化本身的丰富性、复杂性和包孕性。传统文化中不仅主张亲亲尊尊,维护长幼尊卑的自然秩序,也昌言公平正义,追求民生民本的社会生活。这和以自由、平等、民主为基本价值的西方现代思想(包括社会主义)并没有根本冲突。“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们之所以对传统文化仍然具有眷恋和好感,一方面是因为传统毕竟是根植于内心的一种心理结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传统文化与西方现代文明殊途同归,合则双美。因此,整个近现代中国思想史,既是向西方学习先进思想的历史,也是向自身挖掘进步因素的历史。康有为以春秋公羊家“三世说”鼓吹变法,章太炎以《左传》附会革命,新儒家也从传统中努力寻找“老内圣开出新外王”“阐旧邦以辅新命“的进步空间,而杜亚泉、章士钊等一批旧学根底深厚的学者,也不遗余力地主张中西调和、新旧调和。所以,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们对传统文化的默许,其实只是一种对事实的尊重。李泽厚先生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提出了著名的“西体中用”论,主张“在新的社会存在的本体基础上,用新的本体意识来对传统积淀或文化心理结构进行渗透……在商品经济所引起的人们生活模式、行为模式、道德标准、价值意识的改变的同时,在改变政治化为道德而是政治成为法律的同时,在发展逻辑思辨和工具理性的同时,却仍然让实用理性发挥其清醒的理智态度和求实精神,使道德主义仍然保持其先人后己、先公后私的力量光芒……使中国文化所积累起来的处理人际关系中的丰富经验和习俗,它所培育造成的温暖的人际关系和人情味,仍然给中国和世界以芬芳,使中国不致被冷酷的金钱关系,极端的个人主义,混乱不堪的无政府主义,片面机械的合理注意所完全淹没。”李泽厚先生高屋建瓴地指出了中国在现代化语境下传统文化的位置和出路,但他仍然受制于张之洞“旧学为体,新学为用”的这种体用二分法。其实中国哲学更主张体用不二、即工夫即本体的忻合,更愿意相信“东海西海,心理攸同”的会通气象。由此可见,传统文化并非新时代的包袱,反而是新时代的基质,这一点,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们总有一天会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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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7-15 08:57:29
孔融让梨后怎样
孔融让梨的故事,每个中国人从孩提时代就知道了。这个故事没有被《后汉书•孔融传》记录,它首次出现于唐代章怀太子李贤为《后汉书》做的注疏里。李贤不仅是王子,也是优秀的史学家,因此,孔融让梨的故事,可信度应该在百分之七十以上。
喜欢《三国演义》的朋友,对孔融长大后的故事应该会知道一些。小说里“十八路诸侯”讨伐董卓,其中就有一路是北海太守孔融。历史上的孔融,的确也做过北海太守,太守是汉代地方长官,孔融长大后还是很有出息的。《三让徐州》一回里,陶谦也向孔融求救,孔融也慷慨出兵。不少人喜爱的三国名将太史慈,历史上其实也曾做过孔融的部将。
当然,小说毕竟和历史不完全一致。《后汉书•孔融传》里记载了不少孔融的事迹,在这里选几件可圈可点的,给大家分享:
东汉末年“党锢之祸”中,忠臣张俭受到奸党的迫害,逃亡到了孔融家中,当时孔融的哥哥孔褒不在家,孔融便做一回主,收留了张俭。后来,张俭藏匿于孔融家的事情泄露,张俭逃走,奸党搜捕到孔融家,将孔融一家抓了起来。奸党不知究竟是谁做主收留张俭,结果兄弟二人争着承担罪责,孔融说“是我做的主,要杀就杀我!”哥哥孔褒说:“张俭认识我,他其实是来找我的。不关孔融事。杀我吧!”孔融的母亲也站了出来:“我是他们的母亲,家人犯事,应该追究长者。我应当受死!”这便是历史上感人肺腑的“一门争死”。后来,还是孔融的哥哥孔褒被害。但孔融为兄争死的高贵品格也开始传开。历史上的孔融不仅是孝子,更是义士。
孔融虽然道德高尚,但也不乏狂放不羁的名士风流。他的名言“坐上客常满,樽中酒不空,吾无忧矣”就是这种名士范儿的生动体现。但恰恰也是这种任性放荡的名士范儿,将孔融引向了死地。一次,曹操攻下邺城,曹操的儿子曹丕霸占了邺城原主人袁熙的妻子甄氏为妻。孔融于是对曹操说:“很好啊。这就好比周武王灭了纣王,便把纣王的妃子妲己赐给周公。”曹操愣了一下:“您说的这个故事出自哪本古书?”想不到孔融的回答是“以今度之,想当然耳。”意思是从现在你们的做法看,可以推断古人也是这么做的。(“想当然”一词就是出自这里)曹操大怒:这不是讽刺我们父子吗?于是便记恨孔融。最后找了一个叫路粹的无耻文人,给孔融捏造了一大堆罪状,而最大的罪状竟然是不孝。路粹捏造的事实里说:孔融曾经说过,父子之间其实并没有什么恩情。父亲生孩子只不过是情欲的结果而已等等。汉献帝听信了这些污蔑,于是下令杀了孔融。值得一说的是,无耻文人路粹捏造的那一段“父子之间没有恩“的话,竟然在新文化运动中被奉为经典,被某个伟大的思想家写进了《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里。不知孔融再世,会作何感想。由此也可见新文化运动推崇的,究竟是些什么东西。
孔融被捕时,他的两个儿子仍然悠闲地下棋,别人问为啥不逃跑,这两个孩子说了句天才的话:“哪有鸟巢毁了,巢里的鸟蛋还不破的道理?”其实,这两个孩子心里早就做好了和父亲一起赴死的准备。这句话,既是对死亡的蔑视,也是对黑暗的绝望。孔融的儿子,依然遗传了孔融的高贵基因。
孔融不仅是政治家,也是文学家。文学史上的“建安七子”就有孔融。有趣的是,将孔融列为“建安七子”的,正是孔融讽刺过的曹丕。曹丕对孔融的评价是“体气高妙,有过人者。不能持论,理不胜辞。”应该算是十分中肯的评价。
孝子孔融,长大后便成了义士孔融、名士孔融。在这其间我们看到了道德生命的成长、成熟和传承,看到了活泼泼的生命力的自然流淌。不仅“孔融让梨”的故事应该让我们熟知,孔融的一生,同样也应该成为中华民族的共同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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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8-01 09:16:18
历史上的“中国梦”
  喜爱古诗词的朋友,应该对“华胥”这个典故不会陌生,诗词中的“华胥”多用来指代梦境。《列子》讲过一个故事:黄帝即位十五年间,声色犬马花天酒地,又过了十五年,发现这样下去不可持续,于是突然转变,竭尽全力地治国,不仅事必躬亲,而且劳民伤财,国家仍然未见起色。黄帝于是放下一切,不仅放弃了歌舞酒色,也不再亲力亲为,而是退居家中,斋戒休养。一次白天静默时,梦见了一个国家,国名叫华胥。这个国家没有首领,人民也没有欲望,一切顺其自然。人们不知趋利避害,不会趋乐避苦,也不知乐生畏死,不会贪生怕死。人们在水里不会溺亡,在火里不会烧焦,踩在空气上就像踩在地底,睡在空气中就像睡在床上。那里泯灭了一切差异,人们生活在神仙一样的无差别境界中。黄帝醒后,突然悟到了:这不是我理想中的国度吗?而达到这种境界,不正是靠“无为”吗?于是开始了“无为而治”的生涯。二十八年后,自己的国家也和梦中的华胥国一模一样。

  这个故事或许是最早的“中国梦”的记录。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解读这个故事?黄帝梦醒后悟到的“无为”,是道家的主要政治思想。但“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尸位素餐。《淮南子》一书中对“无为”有着非常精当的解释:“吾所谓无为者,私志不得入公道,嗜欲不得枉正术。循礼而举事,因资而立功,推自然之事,而曲故不得容者。”意思是说,“无为”就是自己的私情不能左右公正,私欲不能扭曲是非,要依循礼仪来行事,根据国力(民力)来决策,一切都尊重自然而不违逆自然,一己之私完全不得干预公务。其实,“无为”的本质是“无私”,而无私不是完全没有私心私情私欲,而是不让这些“私”妨碍公权力的行使。只要实现了这些,梦中的华胥就不远了。

  当然,《列子》虽然托名是战国列子列御寇所作,但据后人考证是晋朝的文献,列子的无为思想和弥漫全书的消极态度,其实是对晋朝统治者高压统治的一种反抗。比《列子》更早的儒家经典《礼记·礼运》中,倒是切切实实地描绘了一副美好的中国梦:“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段话想必大家都非常熟悉,特别是“天下为公”四字因为孙中山先生的手书而为近代以来的全体国民所熟知。文中提出了一个纲领和两个条目,一个纲领便是”天下为公“,而两个纲目则是“选贤与能,讲信修睦”。

  这幅图景展示的不仅是先贤的中国梦,同样也是今天的中国梦,因为中国梦就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梦。据钱穆先生推测,《礼运》一篇因为杂糅了道家墨家的思想,并非纯粹的儒家,所以许多学者如钱穆、梁漱溟先生都认为是较晚产生的文献(可能汉代),但不管时间先后,富强、民主、文明依然是亘古的梦想,孔子不是说过“博施而济乎众”吗?孟子不是说过“民有恒产而有恒心”吗?《吕氏春秋》的“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不是耳熟能详吗?

  “中国梦”一词,其实先贤也使用过。南宋遗民诗人郑所南,在宋朝被元朝灭亡后隐居不仕,并于某年元旦写下了《德佑二年岁旦二首》一诗,诗中就有“一心中国梦,万古下泉诗”一语,表达了对故国的怀念,和对元朝的拒斥。郑所南是个有骨气的人,他在宋亡后取名“思肖”,我们知道宋朝皇帝姓赵,赵的正体字中的“×”是“肖”,思肖就是思赵。郑所南在亡国后将自己的心灵史写下后装在瓶子里沉入井中,直到明朝崇祯年间才重见天日。郑所南喜欢画兰花,但画兰不画根,寓意着元朝灭宋后,一切高贵的精神都被连根拔起,毁灭殆尽了。明白历史上了“中国梦”的语境,我们也不难看到,中国梦同样也是摆脱屈辱,实现复兴的梦。

  1932年11月1日,上海《东方杂志》策划了一次征求“新年的梦想”活动,征求的问题是: 1、先生梦想中的未来中国是怎样? 2、先生个人生活中有什么梦想?接受征集者中有许多我们熟悉的人。林语堂说“我不做梦,希望内地军阀不杀人头,只希望杀头之后,不要以二十五元代价将头卖与死者之家属。我不做梦,希望内政修明,党派消减,只希望至少对外能一致,外邻侵犯时,保留一点人气。我不做梦,希望贪官污吏断绝,做官的人不染指、不中饱,只希望染指中饱之余,仍做出一点事绩。”叶圣陶说“梦想中的未来的中国,描写起来只须简单的几条线条:个个人有饭吃,个个人有工作做;凡所吃的饭绝不是什么人的膏血,凡所做的工作绝不为充塞一个两个人的大肚皮。”史学家洪业说“全国的人,都有饭可食,有衣可穿,有屋可住,有人可爱。”文史学家周谷城说“我梦想中的未来中国首要之条件便是:人人能有机会坐在抽水马桶上大便。”这些梦想或沉痛,或浪漫,或具体,或诙谐,但都道出了对富强文明独立的热望,道出了百年屈辱中的国人心声。

  中国“当代最具原创性”的哲学家赵汀阳先生在《美国梦,欧洲梦和中国梦》一文中说“梦想表达出人们最想要的好生活。虽然“最想要的”未必是可能的,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是不可能的(人们的想象有时太放纵),但并不因此缺乏现实感。人们喜欢批评理想缺乏现实感,这是错的,因为梦想所具有的号召力是现实的(就像谎言具有真实的力量一样),它改变着人们的行为,无论是否实现了梦想,还是阴错阳差地导致了意料不到的结果,梦想作为影响现实的力量成为了现实的一部分,它导引着现实的方向,可以说,梦想是现实之势。”梦想是现实的导引和动力,所以我们需要梦想,更需要实现梦想的力量。让梦想照亮现实,点亮现实并且成为现实,才是梦想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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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8-01 09:17:59
我是人间惆怅客——纪念纳兰性德逝世329周年
今天是清代词人纳兰性德逝世329周年纪念日。纳兰性德,满洲正黄旗人,生于1655年,卒于1685年,去世时年仅31岁。纳兰性德一生著有《侧帽集》、《饮水词》等多部词集,与清代朱彝尊、陈维崧并称“清代词家三绝”,并被国学大师王国维誉为“北宋以来,一人而已”。​
纳兰性德不仅在词作方面独步千秋,他的一生,也是一首健笔柔情、慷慨缠绵的动人诗篇。在爱情(婚姻)上,他对爱妻忠贞不二,生死相依,在友情上,他为朋友两肋插刀,千里赴义。而纳兰性德本人,既是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也是一个铁骨铮铮好男儿。在词人归去的日子,让我们回顾一下词人那诗化的一生。​
纳兰性德生于顺治十一年(1655年),是康熙朝权臣,大学士明珠的儿子。因为生于富贵之家,所以纳兰性德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他的老师徐乾学乃是当时的大学问家。康熙十五年,22岁的纳兰性德考中进士,被康熙帝选为御前侍卫,随皇帝游历四方。纳兰不仅是进士,而且是侍卫,自然是文武双全。史学家雷海宗先生认为“最理想的人格乃是文武合一“,这点在纳兰身上得到充分印证。​
纳兰性德20岁时,奉父母之命与两广总督卢兴祖的女儿卢氏结婚。虽然是一场包办的政治婚姻,但纳兰性德与卢氏却能够心魂相守,相濡以沫。他们的生活甜蜜而温暖,既相敬如宾,又兴趣盎然,他们常常一起读书、饮酒,一起谈心、戏谑、但是好景不长,23岁的纳兰性德在最好的年华里突然遭受丧妻之痛:妻子卢氏因难产而去世。年轻的有情人难以承受这种剜心一般的痛苦,他常常在夜深人静时回忆起与妻子相亲相爱的美好,常常在梦中见到自己的妻子回到自己身边,也常常在梦醒时分才发现妻子确实是永远离开自己,常常幻想着一切美好生活都会重新回来,妻子仍然会和自己一起喝茶、饮酒、戏谑。在这种悲不胜抑的感情之下,便产生了词史上最为痛彻的一系列作品,那就是纳兰性德悼念亡妻的悼亡词。笔者虽然挚爱诗词,但真正能让笔者流泪的词作,只有纳兰性德的悼亡词,和晚清文廷式的时事词。我们来欣赏几首纳兰性德的悼亡之作:​
浣溪沙​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在西风萧瑟的秋日夕阳中,词人想起了和爱妻的一幕幕温情画面,想到了和爱妻一夜饮酒后,天亮了妻子仍然在宿醉中醉靥红酣地沉睡,自己只得放轻脚步,免得惊醒,想到了和妻子玩比赛记忆书籍页码的游戏,赢的一方先喝茶,输的一方只能干看着,而因为玩得过分闹腾,茶洒得满身都是……而这些在当时是多么寻常普通的美好,现在却成为了再也回不来的记忆。​
这首词如同电影的蒙太奇,将场景在此际和过去之间交替,而下面这首《蝶恋花》,则更像是词人心灵的一个特写:​
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若似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无那尘缘容易绝,燕子依然,软踏帘钩说。唱罢秋坟愁未歇,春丛认取双栖蝶。
​写这首词时有一个背景,就是词人曾经梦到亡妻回到自己身边,对自己说:“衔恨愿为天上月,年年犹得向郎圆。”妻子的美好愿望当然得不到生死两界的回应,但词人同样更愿意成为天边的月亮,永远照着妻子美丽的身影,可是即便是月亮,也只能一个月圆一次,更多的时刻只能抱残守缺,美得像一个遗憾。这时词人突然用了一个典故:《世说新语》记载,晋朝有一个人叫荀粲,妻子得了热病,就要不久于人世了,荀粲为了留住妻子生命,便在大雪天穿得站在院子里,让室外的高寒冷却自己的身体,再紧紧抱住妻子,用自己身体上的冷气给发热的妻子降温。这便是词语“体贴”“熨帖”的由来。词人的怀念和悲痛在这里已然达到高潮:如果能换得亡妻回来,自己即便是在冰天雪地里冻得浑身哆嗦,也心甘情愿!接下来又是眼前的情状:成双的燕子飞来了,在帘钩间呢喃细语,成双的蝴蝶回来了,在花丛里追逐嬉戏,而词人自己,却只能在爱妻的坟前,幽明两隔,泣不成声。这是一幅怎样凄厉的场景啊!相信每一个读者读到这一段,都忍不住要废卷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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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8-01 09:18:26
如果说这两首词在悲痛中仍有几许清雅之气,那么下面这首写在妻子去世三年后忌日的《金缕曲·亡妇忌日有感》则几乎是口语的呼叫了:​此恨何时已。滴空阶、寒更雨歇,葬花天气。三载悠悠魂梦杳,是梦久应醒矣。料也觉、人间无味。不及夜台尘土隔,冷清清、一片埋愁地。钗钿约,竟抛弃。    重泉若有双鱼寄。好知他、年来苦乐,与谁相倚。我自中宵成转侧,忍听湘弦重理。待结个、他生知已。还怕两人俱薄命,再缘悭、剩月零风里。清泪尽,纸灰起。​
词人的哀痛已经顾不上言语的修饰,爱与痛、生与死,在这里已经合为一股热流,不择出处地涌泄而来,撞击着人们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纳兰的悼亡词远不止这些。当然,纳兰对妻子的爱与痛,是词作远远无法表达尽的。词人更多地是用行动证明了对妻子的忠贞。当然,由于丧妻续弦的传统观念的作用,独守终身毕竟是不可能的。在生命的最后一年中,也是妻子去世七年后,纳兰和一个沈姓江南女子结为夫妇,但对亡妻的哀痛已经严重损害了纳兰的健康,新婚不到一年,情深不寿的纳兰便走完了短暂的31岁人生,为世人三百四十余首不朽的词作。​
纳兰性德的爱情哀感顽艳,但纳兰对朋友的义气却又让人荡气回肠,确切地说,纳兰的义气不仅仅是对朋友的义气,而且是对朋友的朋友的义气。纳兰性德有一个挚友叫顾贞观,顾贞观又有一个朋友叫吴兆骞,吴兆骞被年轻时的仇人诬告科场舞弊,被流放到东北冰天雪地的宁古塔中。顾贞观为了营救吴兆骞,便跪在纳兰面前哭泣,请求纳兰寻找力量救出吴兆骞。纳兰将这件事情记载了心上。他不仅记在心上,而且时时刻刻不忘提醒自己。他在顾贞观下跪求自己的地方贴上一张纸,上面写着“此是梁汾(顾贞观的字)跪泣处”。对朋友的请求,竟然上心到此种程度,这不是简单的哥们义气,而且是一种深深的责任心,以及对受屈者的无限同情。在营救吴兆骞期间,纳兰性德还写了几首的《金缕曲》送给顾贞观,安慰焦虑中的他:​
德也狂生耳。偶然间、淄尘京国,乌衣门第。有酒惟浇赵州土,谁会成生此意?不信道、遂成知己。青眼高歌俱未老,向尊前、拭尽英雄泪。君不见,月如水。    共君此夜须沉醉。且由他、娥眉谣诼,古今同忌。身世悠悠何足问,冷笑置之而已!寻思起、从头翻悔。一日心期千劫在,后身缘恐结他生里。然诺重,君须记。​
在词中,纳兰性德以狂生自许,他的狂,不是富家子弟的张狂,恰恰相反,纳兰的狂恰恰是对尔虞我诈、蝇营狗苟的官场的一种蔑视和拒斥。可以说,除了朋友情谊之外,正是这种对奸佞小人的蔑视和痛恨,以及对公道正义的追求,使得纳兰毅然投身到营救吴兆骞的行动之中。“有酒唯浇赵州土”也是化用了李贺“有酒唯浇赵氏土”一句。战国四大公子之一平原君是赵国人,他喜爱结交天下英雄,帐下有门客数千。纳兰显然是以平原君自比,心性不可谓不高。当然,平原君也好,狂生也好,本质上只是一片冰心,像明月般澄澈如水。​
另外一首送给顾贞观的《金缕曲》则写道:​洒尽无端泪,莫因他、琼楼寂寞,误来人世。信道痴儿多厚福,谁遣偏生明慧。莫更著、浮名相累。仕宦何妨如断梗,只那将、声影供群吠。天欲问,且休矣。    
 情深我自拚憔悴。转丁宁、香怜易爇,玉怜轻碎。羡杀软红尘里客,一味醉生梦死。歌与哭、任猜何意。绝塞生还吴季子,算眼前、此外皆闲事。知我者,梁汾耳。​
这首词更是爱憎分明,把吴兆骞等受冤屈的友人比作容易烧尽的香,容易摔碎的玉,而那些醉生梦死的名利中人,实在是值得“羡慕”啊!词的最终更是卒章显志,点出了营救吴兆骞乃是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纳兰的这种无我和利他,实在是让人心折。
​最终,纳兰还是和顾贞观,以及老师徐乾学等人筹集了两千两银子,打通关节,才将吴兆骞从冰天雪地的流放地中救出。可偏偏纳兰性德和顾贞观做好事不留名,而吴兆骞又是个自私透顶的人。吴兆骞出狱后对老友顾贞观常常无理取闹,蛮不讲理,最终吴兆骞才发现救命恩人里有顾贞观,后悔莫及。当然,吴兆骞的自私、凉薄、粗暴,更反衬出纳兰的忠厚、仗义、敦厚。​
王国维对纳兰性德的评价:“纳兰性德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由此初入中原,未染汉人风气,故能真切如此。”此评价一语道出了纳兰深情、重义的秘密,那就是“自然”。这种自然不是放任自流的自然,而是见素抱朴的自然。因为自然,所以纯净,因为纯净,所以深邃。纳兰的词,永远都在传递这种自然,呼唤这种自然。我们在纪念纳兰的时候,也是在挽留自然的时候。曾几何时,我们已经日渐远离了这样的自然。而纳兰词,或许能为我们远去的自然提供一个安顿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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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8-01 09:20:43
 吃虎奶长大的孩子  

    人们形容一个人凶狠残忍时,往往喜欢用“吃狼奶长大的”来形容。相传历史上古罗马的建城者罗慕路斯,就是出生后被遗弃在森林中被狼养大的。罗慕路斯长大后建立了罗马,杀死了和自己一起吃狼奶长大的哥哥,也算是一个狠角色。但我们今天要讲的主人公,虽然也在出生后被遗弃山中,吃老虎奶长大,但却是一个温柔敦厚又不乏才干的君子。他就是春秋时期楚国的令尹子文。

  令尹子文的家族是楚国的若敖氏,是楚国国君熊仪的后代,也是楚国的贵族。令尹子文的父亲名叫斗伯比,他在一个小国家郧国好郧国国君的女儿私通,生下了一个孩子。郧国国君女儿害怕私生子事情暴露,于是把这个孩子丢弃到云梦泽的荒地中。郧国国君一次打猎时,隐隐看到一个婴儿在吸着老虎的奶,于是大惊,回家后跟家人讲了见闻,才知道是自己的女儿丢弃了一个孩子。郧国国君立马派人回到打猎处,把老虎奶大的婴儿带了回来抚养,并顺水推舟让自己女儿和斗伯比结婚。因为这个孩子是老虎奶大的,而奶在楚国方言中叫“谷”,老虎在楚国方言中叫“於菟”( wū tú音乌突),于是就给这个孩子取名斗谷於菟。鲁迅的儿子周海婴出生后,鲁迅写了一首诗“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知否兴风狂啸者,回眸时看小于菟。”诗中将战士对孩子的爱比作老虎对幼崽的爱,而“於菟”一词,用的就是楚语的老虎。

  斗谷於菟长大后,便做了楚国最高官员令尹。而因为斗谷於菟字子文,所以历史上称他为令尹子文。令尹子文的功绩自然是彪炳史册,比如灭掉了楚国周围的小国,使楚国称霸长江流域等。但笔者这里想着重讲一讲令尹子文的高尚品格。要知道,令尹子文是圣人孔子赞美过的人。孔子的学生子张问孔子:“像令尹子文这样,三次当上令尹,却毫无喜悦神色,三次被罢免官职,却没有怨恨的神色。而且自己的施政方针必定要告诉自己的继任者,这样的品德算是什么呢?”孔子答:“忠啊!”这段话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成语“三仕三已”,相当于“三起三落”,但令尹子文不管如何起落,却始终不以个人得失萦怀,这种品格,孔子以一个“忠”字高度概括。范仲淹“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其实令尹子文在一千多年前早已做出了榜样。而更难得的是,令尹子文在卸任之后,都一定会把自己的执政经验告诉自己的继任者。他心里不会怨恨继任者顶替了自己,而是一切以国家为重,希望继任者把工作做好,可谓公而忘私,大公无私,这个吃虎奶长大的孩子,在执政生涯中却并没有一丝老虎的攻击性和贪婪。

  令尹子文还有一个伟大的举动就是“毁家纾难”。一年,楚国发生了内乱,形势危急,令尹子文于是把家财散尽,为楚王室换取必要物资,以解决楚国的灾难。当然,这种毁家纾难的行为代不乏人。汉武帝与匈奴打仗时,牧羊人卜式就将家产的一大半捐给国家,而抗日战争时期,九万吨极其重要和珍贵的战略物资滞留在宜昌,在日军正向宜昌挺进之际,民生轮船公司创立者卢作孚先生,出动自己公司所有轮船,并以自己财产增设转运站和雇佣劳动力,三日之内将大部分战略物资转移到大后方;而曾任北洋政府财政总长的熊希龄,在抗日战争时期将全部家产捐给儿童福利事业,并抱定牺牲生命的决心,为自己写下墓志铭,墓志铭中写有“若不舍己,何以救群?誓身许国,遑计死生”的话语。这些荡气回肠的故事,都可以从两千多年前的令尹子文身上找到原型。

  《周易》里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或许是因为令尹子文的积善成德,所以令尹子文也在死后的灭族事件中保存了自己的后代。令尹子文的侄子斗越椒刚出生时,令尹子文就发现了斗越椒身如熊虎,声如豺狼,已然露出了狼子野心的胚胎,长大后一定会作乱,子文希望斗越椒的父亲将他除掉。(成语“狼子野心”也出于此)斗越椒的父亲没有听从,反而姑息养奸,终于在令尹子文死后,斗越椒发动了叛乱。后来,斗越椒叛乱被平定,而令尹子文的家族若敖氏也受到“诛九族”的牵连,按规定,令尹子文的孙子斗克黄也要杀掉,但斗克黄此时正巧出使齐国,回国路上听说自己家族因叛乱事件被灭族,于是身边的人劝斗克黄不要回国,但斗克黄认为,自己既然是为楚王出使,回国复命自然是自己的职责,于是还是回国向楚王复命并自首。楚王非常感动,又想起了斗克黄的爷爷令尹子文,于是说了一句“子文无后,何以劝善?”意思是令尹子文是个大好人,如果这么好的人都没有后代,那又如何劝人为善呢?于是便不杀斗克黄,反而让他官复原职。

  这些就是令尹子文的故事。这些故事出自经书《左传》,而孔子的评价也出自《论语》,可信度自然较高。但不管其可信度如何,令尹子文的精神已经在中华大地上实实在在地存在了几千年,并将永远流淌在中华儿女的血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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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8-01 09:21:02
麻姑献寿——代为家母贺寿

麻姑是道教文化中的一位女仙人,传说是东晋建昌人。关于麻姑的记录最早见于东晋葛洪的《神仙传》,其间有一段关于“麻姑献寿”的简短记录:三月三日王母娘娘诞辰,麻姑以绛珠河畔的灵芝酿成美酒献给王母,为王母祝寿。当然,这个故事的母本在民间被广泛改编,变得十分曲折感人,比如清代褚人获的笔记小说《坚瓠秘集》就说麻姑是大将麻秋的儿子,麻秋又是一个大地主,他雇用农民为他没日没夜地干活,直到半夜鸡叫时才可以收工。麻姑同情这些农民,于是自己便每晚模仿鸡声提早鸣叫,也带动群鸡鸣叫,以便让农民可以提早收工。大家是不是挺熟悉,觉得和小时候读过的《半夜鸡叫》正好相反?麻秋知道了这件事大怒,想放火烧死麻姑,这时正好王母娘娘经过,于是连忙降下大雨,把火熄灭,也把麻姑带到自己身边,收她为弟子,让她到一座山中修炼。后来麻姑用山中的十三眼清泉酿成灵芝酒,十三年后,酒酿成了,于是麻姑在王母娘娘三月初三生日宴上献上美酒,报答王母娘娘的救命再造之恩。
当然,麻姑献寿的版本还有许多,比如京剧《麻姑献寿》中,就没有前面惊心动魄的半夜鸡叫和麻秋害人的故事,而是直接从王母娘娘生日开始:麻姑与百花仙子准备给王母娘娘生日献上百花酒,这时八仙也前来祝寿,八仙里吕洞宾认为麻姑等女仙地位卑微,没有资格和自己一起赴宴,但麻姑不信这个邪,在梦中受到酒神赠送的酒曲后,用自己酿制的百花酒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取得了赴蟠桃宴的资格。其实京剧一直是市民社会进步思想的载体,《麻姑献寿》这出戏,就很好地体现了男女平等,人格平等的进步思想:只要你有能力,就不在乎性别、地位的差别,而做得和别人同样出色。京剧《麻姑献寿》由一代宗师梅兰芳先生表演过,是传统京剧的经典剧目。
麻姑的故事当然不仅仅只有一个献寿,麻姑最为人们熟知的,当然就是成语“沧海桑田”了。葛洪《神仙传》里麻姑对神仙王方平自叙自己曾三次见到东海变成桑田,有一次经过蓬莱,发现海水已经比以前浅了一半了,王方平笑着说:“这就是圣人所说的大海又要扬尘了啊。”这个故事不仅贡献了“沧海桑田”一个成语,在古诗词中,人们也喜欢用“蓬莱清浅”、“海复扬尘”来形容时事的变迁。其实葛洪生活的东晋就是一个乱世,想必葛洪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更多的还是自己对时代的感触和对历史的沉思。中国几千年的分分合合,又何止麻姑的东海三变桑田?
麻姑还有一个有趣的故事,据道教文献《麻姑山仙坛记》记载,麻姑和神仙王方平到一个叫蔡经的人家里,蔡经这人的心思甚是奇葩,什么不盯光盯上麻姑的指甲了,麻姑的指甲很长很细,像鸟爪一样,可能这个蔡经有点湿毒,整天背痒痒,于是心里暗自寻思:麻姑的指甲来做痒痒挠该多好?没想到和麻姑同行的王方平有一种猜透别人心思的特异功能,他把这个蔡经狠狠揍了一顿,说:“麻姑是神仙,你算老几?敢惦记人家的指甲?”当然,滑稽的故事也可以严肃地用,比如大诗人杜牧有一首读李白杜甫后感的诗中就说“李杜文章愁来读,似倩麻姑痒处搔”,说李白杜甫的诗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读起来,就像麻姑的指甲在闹痒痒的背上挠起来,再也不痒了。我们常说读了好作品就像有人在心里挠痒痒,这个比喻似乎还是杜牧发明的吧。
麻姑虽然是一个道教虚构的女仙,但麻姑却代表着人们对现实的某种理解。麻姑身上非常奇特地实现了“大雅大俗”的景观,她既被道教哲学用来表达高深莫测的玄学思想,又被底层民间用来表达对公平正义、平等尊严的呼声,既能承载对历史人生的思考,也能包蕴对社会现实的期望,当然,“留命桑田”“海复扬尘”这些话语也早已转化成为士大夫阶层自己的语言。通过麻姑,我们可以看到文化的无限包容性和包孕性。一个形象,可以在历史的“层累造成”(顾颉刚语)中蕴含无限的多样的意义,这也是传统文化的一大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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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8-01 09:21:28
一条船上的两兄弟

  “二子乘舟,泛泛其景。愿言思子,中心养养。”这是《诗经•邶风》中的名篇《二子乘舟》。这首诗的背后,有一个流传千古的悲壮故事。

  春秋时的卫宣公荒淫无度。他为自己的儿子急子从齐国选了一个媳妇宣姜,但在媳妇踏上本国国土之际,卫宣公却贪恋儿媳宣姜的美色而将其据为己有。宣姜委身给卫宣公后,为卫宣公生了两个儿子公子寿和公子朔。按继承法,宣姜原来的未婚夫急子才是王位的合法继承人,但宣姜想立自己的小儿子公子朔为太子,于是便在急子出使齐国时,派人在半路暗杀急子。宣姜的大儿子公子寿知道后,连忙找到了哥哥急子,将急子灌醉后送到安全的地方,并以急子的旌旗假扮急子,等待杀手的到来。杀手来到后见到使用急子旌旗的公子寿,便将他当作急子杀死。太子急子酒醒后知道了一切,不禁痛哭嚎啕,他快马加鞭追上了杀手,喊道:“你们杀错人了!你们杀的是我的弟弟。其实你们要杀的是我!”于是,一夜之间,急子和公子寿双双殉难。

  这是一个让人心碎的故事。这个故事的悲剧性不仅在于这对同父异母兄弟彼此把生的希望让给了对方,而且在于他们本来可以选择逃避,却最终选择了有尊严地牺牲。这则《左传》里的故事被后人概括为“卫二公子争死”,“争死”一词很好地点出了这则故事的悲剧性:并不是出于意外的非自然死亡,而是如海德格尔所说的“站出来生存”那样,站出来献身。这不仅只是一出人伦惨剧,更是一出性格悲剧。亲情与尊严是这个悲剧的核心。正是有了这种兄弟如手足的挚爱,急子和公子寿才甘愿为兄弟急难牺牲,而正是有了这种献身高贵的尊严感,他们在邪恶面前才没有选择怯懦地逃跑,面对邪恶,一切逃避都等于投降和认输,所以他们选择了从容地赴死,血性地献祭。当然,这两兄弟的悲剧性也有细微差别。急子是这件事情从头到尾的受害者,他既是这次刺杀行动的目标,又曾经遭受了未婚妻变成母辈人的耻辱,所以急子的殉难中有一股自钉十字架式的血性复仇,而公子寿本是一个局外人,因为不义的降临而不得不挺身而出。作为宣姜的儿子,他无权反抗宣姜的恶行,作为急子的异母弟弟,他又如何忍心看着哥哥死于非命。所以自己的死,既是对大义的践履,也是对两难的解脱。钱穆先生在《论春秋时代人的道德精神》中指出:“人之投入于人世间,而具有种种敏感,人己之情,息息相关,遇有冲突龃龉,而能人我兼顾,主客并照,不偏倾一边,不走向极端,斟酌调和,纵不能于事上有一恰好安顿,而于自己心上,则务求一恰好安顿,唯此安顿,论其所趋,则往往达至于自我牺牲一途。此种精神,无以明之,则名之曰道德精神。”这种通过一死而解决伦理困境的悲剧,历史上其实屡见不鲜。

  电视剧《东周列国志》中有一个场景是急子和公子寿夜间在同一艘点着夜灯的船中饮酒。这个场景非常好,不仅因为活用了《二子乘舟》一诗的背景,而且使得“船”这一意象深化了这个故事的主题。柯小刚先生在道里书院读书会上认为《诗经》里卫国诗常常出现船的意象:“舟行迅疾,而又不知何往:这种危险情形也许可以看做卫国这艘船的基本隐喻。卫诗多少次写到河水……这一河浊水记载了多少卫国历史啊!卫国这艘船岂不就像一叶扁舟,泛泛其逝?”如果说船象征着黄河边的卫国在礼崩乐坏中风雨飘摇,那么,电视剧中的夜航之船,则仿佛黑暗中的一点灯光,微弱却努力地穿透黑暗,温暖人心。晚清经学家、康有为的老师廖平认为《左传》里记录的都是残忍污秽的历史,这都是由于孔子还没有诞生,没有为世人立法的缘故,孔子后的世界与孔子前的世界有着天壤之别。的确,春秋时代兄弟之间为了争王位相残相杀的例子不计其数,但廖平似乎没有看到,卫国二公子的手足之情、同胞之爱,难道不是仁?二公子的献身精神、无畏精神,难道不是义?这并不需要孔子来教诲,这是根植在人心中的高贵精神,只要有了绿色的导火索,就能催开最美的德性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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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梵阿一铃 2014-08-01 09:22:57
一往情深深几许

“一往情深”这个成语,人们常常用来形容爱情的深切和坚贞。但这个成语最早却并不是形容爱情的。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东晋时有一个名将叫桓伊。他也是笔者最爱的魏晋人物之一。桓伊非常喜爱音乐,但他有一个奇怪的习惯:当听着优美的音乐时,便总是唉声叹气道:“这可怎么办才好啊?这可怎么办才好啊?”当时的太傅谢安听说后,不禁赞叹道:“子野(桓伊的字)可谓一往有深情!”“一往情深”的成语,最早竟然是形容一个边听音乐边叹气的人。电影《人鬼情未了》当中有一句经典台词:“当生命中美好的东西到来时,我却觉得会失去它。”美好的音乐响起,同样也意味着它即将停歇和消散。一切美好的事物,往往都像戴望舒《雨巷》中的丁香姑娘那样,最终消了颜色,散了芬芳,只留下那双明眸映在脑海中,变成一声太息。正是因为生命中有那么多的美好,才有那么多的遗憾,那么多无可奈何。
桓伊不仅只会听音乐,他自己也是一个音乐家,古曲《梅花三弄》就是桓伊的作品。有一次,大人物王徽之乘船停泊在清溪边,船夫认出了桓伊在江边经过,于是告诉王徽之,王徽之忙让人邀请桓伊为自己吹一首笛子曲,桓伊也知道眼前的大人物是王徽之,便一言不发地吹了一曲《梅花三弄》,然后一言不发地走了,而王徽之在整个过程中也始终一言不发,于是便出现了“客主不交一言”这样的奇妙场景。为什么两个人明明互相敬重却相顾无言呢?我想一方面是由于矜持,两个人都是有才干有地位的人,互相敬重中也有自我矜重,所以最好还是端着架子,互不主动,而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二人的默契已经不需要语言,语言已经无法表达他们心中要表达的复杂情感:英雄之间的惺惺相惜,知己之间的心有灵犀,以及尽在不言中的欣赏和感动。其实语言从某种意义上是源于信息不对称,正是因为信息不对称,所以才需要语言的传递,而王徽之和桓伊之间已经不存在这种不对称。他们内心里都确信,自己是怎么想的,对方也一定是怎么想的,这又何必语言的画蛇添足呢?德国音乐家舒曼说:“音乐起于语言终止之处。”而桓伊与王徽之共同诠释的一曲《梅花三弄》,就是对这句话的高妙注解。
大家千万不要认为,桓伊只是一个风雅的音乐人。桓伊也是东晋王朝立下赫赫战功的名将。著名的淝水之战,就是桓伊和谢玄、谢琰共同指挥取得胜利的。桓伊的音乐才华在关键场合还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东晋奸臣王国宝在东晋孝武帝面前诋毁太傅谢安(就是称赞桓伊“一往有深情”的人),谢安被孝武帝猜忌。一次宴会,孝武帝请桓伊吹笛子,桓伊吹了一曲后,便提出要改弹古筝。其实桓伊改弹琴,只是想匀出嘴巴来唱歌,而唱的歌不是别的,正是曹植的《怨诗》:“为君既不易,为臣良独难,忠信事不显,乃有见疑患……”这首诗是曹植在被小人离间后写下的自辩诗。桓伊唱这首歌的目的,正是让孝武帝知道,谢安是被小人离间的,谢安如此公忠体国却不被信任,实在让人寒心。孝武帝于是十分惭愧,说不出话来。后来,桓伊在江州刺史的任上也非常宽厚爱民,他鉴于江州连年战乱,生产凋敝的现状,免去了江州人民拖欠的赋税,受到了江州人民的爱戴。
“一往情深”这个词,虽然我们如今看来稀松平常,但在以儒家思想为主流的传统社会却有着石破天惊的意义。儒家思想重“性”而抑“情”, “性”是天赋的,所以要修养,要完成,而“情”是属己的,所以要克制,要打压。人之初,性本善,而“情”却可能导致淫乱贪婪暴戾恣睢,“情既相逢必主淫”(《红楼梦》语),“情”威胁了“性”的本善。儒家思想的保守性看不到情也可能催开最美的爱情、友情、亲情之花,或者说,儒家思想为了避免最坏的而不得不牺牲最好的。所以儒家思想不提倡情,更反对桓伊这种神经兮兮的“一往情深”。因此,李泽厚先生对魏晋南北朝的经典论述“人的发现”,本质上也是“情的发现”。魏晋南北朝的思想解放潮流,使得人的自然情感能够被承认、被欣赏、被赞美,情不仅是美好的也是合法的,而且还是自足的、自为的。情不必依赖于伦理也可以自足地存在,就像桓伊听音乐的徒唤奈何,并不与任何现实中的人相关联,俨然是一种充实而有光辉的“情本体”(李泽厚语)。“情的主题”便成了“人的主题”的主部主题。这填补了作为主流思想的儒家思想的空白,也是对儒家思想的一种有益补充。(比如钱穆先生一方面认为魏晋南北朝是中国“纯粹文学”的开端,一方面又将其后的唐代文学视作与汉代制度等量齐观的中国文化的两大骨干,这充分证明了“情”对儒家主流思想恰恰是补充而不是否定,是扩充而不是消解)从这个意义上说,“情”与儒家思想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情志一也”的理想得以实现。李商隐有诗:“深知身在情常在。”一个情字,作为中华文明的一个重要主题,从此在历史的河岸铿然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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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8-01 09:23:26
“一去二三里”的作者是谁?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这是每个中国人在孩提时代都要诵读的一首诗。笔者幼儿园老师教的是“一望二三里,烟村四五家。门前六七树,八九十枝花。”可能是这首诗的另一种抄本。这首诗的妙处就在于以一到十的数字入诗,却又巧妙地与自然景色融为一体,充满了自然的生趣。那么,这首诗的作者是谁呢?
这首诗的作者就是宋代伟大的思想家邵雍。邵雍(1011—1077),字尧夫,河北涿县人。谥号康节,自号伊川翁、安乐先生。也因为“安乐先生”的号,邵雍将自己的家取名为“安乐窝”,这便是“安乐窝”一词的出处。邵雍是北宋理学的奠基人之一。邵雍虽然一生献身学术,没有做官,但却有着“位卑未敢忘忧国”的淑世情怀。邵雍经历了北宋神宗时代,正值王安石变法,王安石的新法十分严苛,劳民伤财,邵雍的一些做官的学生纷纷不满,打算辞官。邵雍却认为他们不应辞官,因为恰恰是新法的严苛,才需要这些平易爱民的官员减小它的危害,“能宽一分,则民受一份赐”,事在人为。邵雍的儿子邵伯温回忆,邵雍在临终前奄奄一息之际,忽然听到窗外一阵喧闹声,邵雍一阵欣喜,忙问外面为什么喧闹,儿子说,这只是一群人办喜事而已,邵雍失望地说:“我还以为是幽州收复了。”然后与世长辞。我们知道宋朝时北方的燕云十六州因为被前朝石敬瑭割让给契丹,所以收复失地一直是宋朝的历史使命,而邵雍在临终前念念不忘的,依然是国土的收复,这便是一代理学大师的高尚情怀。
邵雍的主要思想乃是《观物篇》一书中的“观物”。“观物”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名言“以物观物则明,以我观物则暗”、“以物观物,性也;以我观物,情也。性公而明,情偏而暗。”这就是说,当人们放下自己的主观情感,站在认识对象(物)的角度上去认识事物,这才能真正认识事物,而站在认识主体(我)的角度去认识事物,则不免被自己的主观情感所蒙蔽。邵雍其实是主张以一种万物与我合一的态度去观看这个世界,这样才符合万物的自然本性,也符合人的自然本性。这种认识论并不只是主张客观,毋宁说更主张同情心(同理心),而这就需要站在他者的角度理解他者,克服私心杂念和主观好恶,这不仅仅是我们常说的“换位思考”,更是一种高明的“天人合一”,当人们真正做到了这点,便能达到“以一心观万心,一身观万身,一世观万世”的境界,这便是“圣”。钱穆先生评价道:“康节(即邵雍)提高了人的地位来观物。”明白了这一点,我们便更能理解“一去二三里”一诗的高妙:这首诗恰恰充分体现了邵雍“以物观物”的态度,诗人眼里的自然并没有被诗人的感情所扭曲,而是静静地呈示着自身的美和奥义。烟村仍然是烟村,亭台仍然是亭台,花朵仍然是花朵,它们只是它们自己,只是自然,但却又和谐而宁静地存在着,与人并育并生,合二为一。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有我之境 ,以我观物 ,故物皆蓍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 ,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朱光潜先生进一步认为“王国维的‘有我之境’其实是‘同我之境,’‘无我之境’其实是‘超我之境’。”邵雍的诗正是这种“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的“无我之境”,正是在与万物同呼吸共命运中超越了一己小我,走向自然大我的崇高境界。
宋明理学在各种思想解放思潮中,一度成为被打倒的靶子,特别是“存天理,灭人欲”的口号,更是成为了吃人礼教的罪证。“存天理,灭人欲”一语其实乃是世人的误解,笔者将另外撰文说明。而在二十世纪思想解放的时代,宋明理学虽然被诟病,但同样也被推崇,哲学家金岳霖先生就认为玄学(理学)能给人“情感的满足”,因为它是一个“至真、至善、至美、至如的世界”,而邵雍“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的人情味和生命力,以及程朱文章中那种鸢飞鱼跃、活泼坡地的话语,不正是能给人以情感满足的真如世界吗?哲学家汤用彤先生针对近代以来国民普遍的“弱”,更是对症下药地开出了理学的方子:“故吾辈有志救国,不可不发愤图强,发愤图强不可不除偷怠之风,除偷怠之风不可不求鞭辟入里之学,求鞭辟入里之学,求之于外国之不合国性,毋宁求之本国。本国之学术实在孔子。孔德之言心性者,实曰理学。况治弱病,必择学术中之最谨严,行动言语之间丝毫不使放松,无可推诿无可怠惰,日日慎独,时时省身则可。”西班牙思想家奥尔特加•加内特说:“什么是精英?什么是庸众?精英就是各方面严于律己的人,庸众就是各方面放任自流的人。”宋明理学并不是让人禁欲苦行,而是让人严于律己,邵雍的“以物观物”,让人不滥情,循理路,不正是一种严于律己的“鞭辟入里之学”吗?总之,宋明理学不管被如何曲解被破坏,它永远是中华民族永恒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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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梵阿一铃 2014-08-20 09:48:30

一往情深深几许

“一往情深”这个成语,人们常常用来形容爱情的深切和坚贞。但这个成语最早却并不是形容爱情的。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东晋时有一个名将叫桓伊。桓伊非常喜爱音乐,但他有一个奇怪的习惯:当听着优美的音乐时,便总是唉声叹气道:“这可怎么办才好啊?这可怎么办才好啊?”当时的太傅谢安听说后,不禁赞叹道:“子野(桓伊的字)可谓一往有深情!”“一往情深”的成语,最早竟然是形容一个边听音乐边叹气的人。电影《人鬼情未了》当中有一句经典台词:“当生命中美好的东西到来时,我却觉得会失去它。”美好的音乐响起,同样也意味着它即将停歇和消散。一切美好的事物,往往都像戴望舒《雨巷》中的丁香姑娘那样,最终消了颜色,散了芬芳,只留下那双明眸映在脑海中,变成一声太息。正是因为生命中有那么多的美好,才有那么多的遗憾,那么多无可奈何。

桓伊不仅只会听音乐,他自己也是一个音乐家,古曲《梅花三弄》就是桓伊的作品。有一次,大人物王徽之乘船停泊在清溪边,船夫认出了桓伊在江边经过,于是告诉王徽之,王徽之忙让人邀请桓伊为自己吹一首笛子曲,桓伊也知道眼前的大人物是王徽之,便一言不发地吹了一曲《梅花三弄》,然后一言不发地走了,而王徽之在整个过程中也始终一言不发,于是便出现了“客主不交一言”这样的奇妙场景。为什么两个人明明互相敬重却相顾无言呢?我想一方面是由于矜持,两个人都是有才干有地位的人,互相敬重中也有自我矜重,所以最好还是端着架子,互不主动,而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二人的默契已经不需要语言,语言已经无法表达他们心中要表达的复杂情感:英雄之间的惺惺相惜,知己之间的心有灵犀,以及尽在不言中的欣赏和感动。其实语言从某种意义上是源于信息不对称,正是因为信息不对称,所以才需要语言的传递,而王徽之和桓伊之间已经不存在这种不对称。他们内心里都确信,自己是怎么想的,对方也一定是怎么想的,这又何必语言的画蛇添足呢?德国音乐家舒曼说:“音乐起于语言终止之处。”而桓伊与王徽之共同诠释的一曲《梅花三弄》,就是对这句话的高妙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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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8-20 09:48:53

大家千万不要认为,桓伊只是一个风雅的音乐人。桓伊也是东晋王朝立下赫赫战功的名将。著名的淝水之战,就是桓伊和谢玄、谢琰共同指挥取得胜利的。桓伊的音乐才华在关键场合还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东晋奸臣王国宝在东晋孝武帝面前诋毁太傅谢安(就是称赞桓伊“一往有深情”的人),谢安被孝武帝猜忌。一次宴会,孝武帝请桓伊吹笛子,桓伊吹了一曲后,便提出要改弹古筝,于是一边弹琴,一边唱起了歌,唱的歌不是别的,正是曹植的《怨诗》:“为君既不易,为臣良独难,忠信事不显,乃有见疑患……”这首诗是曹植在被小人离间后写下的自辩诗。桓伊唱这首歌的目的,正是让孝武帝知道,谢安是被小人离间的,谢安如此公忠体国却不被信任,实在让人寒心。孝武帝于是十分惭愧,说不出话来。后来,桓伊在江州刺史的任上也非常宽厚爱民,他鉴于江州连年战乱,生产凋敝的现状,免去了江州人民拖欠的赋税,受到了江州人民的爱戴。

“一往情深”这个词,虽然我们如今看来稀松平常,但在以儒家思想为主流的传统社会却有着石破天惊的意义。儒家思想重“性”而抑“情”, “性”是天赋的,所以要修养,要完成,而“情”是属己的,所以要克制,要打压。人之初,性本善,而“情”却可能导致淫乱贪婪暴戾恣睢,“情既相逢必主淫”(《红楼梦》语),“情”威胁了“性”的本善。儒家思想的保守性看不到情也可能催开最美的爱情、友情、亲情之花,或者说,儒家思想为了避免最坏的而不得不牺牲最好的。所以儒家思想不提倡情,更反对桓伊这种神经兮兮的“一往情深”。因此,李泽厚先生对魏晋南北朝的经典论述“人的发现”,本质上也是“情的发现”。魏晋南北朝的思想解放潮流,使得人的自然情感能够被承认、被欣赏、被赞美,情不仅是美好的也是合法的,而且还是自足的、自为的。情不必依赖于伦理也可以自足地存在,就像桓伊听音乐的徒唤奈何,并不与任何现实中的人相关联,俨然是一种充实而有光辉的“情本体”(李泽厚语)。“情的主题”便成了“人的主题”的主部主题。这填补了作为主流思想的儒家思想的空白,也是对儒家思想的一种有益补充。(比如钱穆先生一方面认为魏晋南北朝是中国“纯粹文学”的开端,一方面又将其后的唐诗纳入儒家经学的视野,这充分证明了“情”对儒家主流思想恰恰是补充而不是否定,是扩充而不是消解)从这个意义上说,“情”与儒家思想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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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梵阿一铃 2014-09-09 17:41:08
嫦娥是谁

嫦娥是谁?这个问题似乎家喻户晓。嫦娥不就是奔月的仙女吗?这样的回答当然一百分。但如果要问嫦娥什么来头,嫦娥为什么要奔月,嫦娥奔月意味着什么,恐怕不容易说出个一二三来。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做一件事情,嫦娥当然也不是吃饱饭散步散到了月球上。关于嫦娥的故事,不同时代有不同版本,而且嫦娥的名字也各不相同。这就得从嫦娥最早的形象——常羲说起。嫦娥并非一开始就叫嫦娥,而叫常羲。常羲与嫦娥在上古汉语里发音相似。《山海经·大荒西经》里记录:“帝俊妻常羲,生月十有二,此始浴之。”意思是上古一个叫帝俊的帝王,有一个妻子叫常羲,她生了十二个月亮,并为这十二个月亮宝宝洗澡。嫦娥(常羲)的老公帝俊据说就是三皇五帝中五帝之一帝喾,又据说帝喾既是黄帝也是帝舜(郭沫若先生的考证),总之乃是中华民族的总祖先。帝俊有至少两个妻子,其中一个妻子叫羲和,生下了十个太阳宝宝,是为“日母”,另一个就是这个嫦娥(常羲),生下了十二个月亮宝宝,是为“月母”。为什么月亮宝宝不多不少偏偏是十二个呢?聪明的读者一定会联想到一年有十二个月,至于为什么一年有十二个月,古人当然无法给出科学解释,但古人本来就是通过月亮的圆缺周期来制定月份的,于是便自然而然地将抽象的月份和形象的月亮结合起来,给月儿们找一个妈妈,算是十二个月的存在理由。嫦娥(常羲)的形象,应该说一开始就是和月亮联系起来的。但还仅仅是“月母”,和奔月还有一段距离。

嫦娥什么时候开始奔月呢?这其实是一笔糊涂账。因为在其他传说里,嫦娥又不是帝俊的妻子了,而变成了篡权者后羿的妻子,而且嫦娥的名字也不再是月母常羲,而换了一个略显风骚的名字——纯狐。这个纯狐还真是名副其实。她本是后羿的老婆,但是后羿有个臣子叫寒浞,这个寒浞想要谋杀后羿,而嫦娥(纯狐)又和寒浞发生了奸情,于是嫦娥(纯狐)和寒浞一同谋害了后羿。好家伙,这下嫦娥一家伙从伟大的母亲变成了潘金莲。即便是略显开放的屈原也大跌眼镜,忍不住在《天问》里问道“浞娶纯狐,眩妻爰谋。何羿之射革,而交吞揆之?”意思是寒浞和纯狐这对狗男女杀死了后羿,但为什么后羿这种能射穿牛皮的大英雄居然会被他们谋害了呢?屈原回答不了,我们也回答不了。在上古神话中,谋害亲夫是一个经典的母题。不仅中国有,古希腊也有。比如著名的阿伽门农的妻子克吕泰墨斯特拉就是一例。阿伽门农听从了神的命令,杀死了自己的女儿伊菲革涅亚献祭,克吕泰墨斯特拉十分悲痛,便与情人埃癸斯托斯一起杀死了丈夫阿伽门农,为女儿报仇。后来儿子奥瑞斯特斯知道以后,又杀死了母亲,为父报仇。但后来在克吕泰墨斯特拉的怨灵的控诉下,天上的神判决克吕泰墨斯特拉无罪。古希腊神话这个谋害亲夫可以免罪的尾巴,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克吕泰墨斯特拉是为女儿报仇,事出有因,另一方面也可能是一种母系社会的残余,女性不管如何犯错,都应该得到尊重和宽恕。回到嫦娥,嫦娥(纯狐)谋害亲夫后怎样呢?这一个故事并没有交代,只是历史上的寒浞后来被少康杀死,罪有应得,但嫦娥(纯狐)在这个故事中下落不明。但这个故事没有交代,另一个故事却交代了,那就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嫦娥奔月”。

大家可能又要晕菜了,在“奔月”的故事里根本没有谋害亲夫的情节。嫦娥在这里叫姮娥。嫦娥(姮娥)的丈夫仍然是后羿,后羿向王母娘娘请了长生不老之药,还没来得及吃,后来老婆嫦娥(姮娥)发现后,自己偷吃了。她本想吃了药便长生不老,却没想到一下子飘飘升天,飞到了月亮上了。月亮又冷又寂寞,这无异于打入冷宫,从今而后只能是“碧海青天夜夜心”,孤独终老。这个故事被记录在了《淮南子·览冥训》,原本想说明治理国家应该先务其本而不应本末倒置,否则就像后羿一样,虽然求得了长生不老药,但却还是被老婆偷吃了,自己没法长生。这显然是《淮南子》的作者赋予的哲理,嫦娥奔月的神话本身未必就是为了表达这个。嫦娥奔月的神话到了东晋干宝编的《搜神记》一书中,变得更加悲催,嫦娥不仅飞到月宫,而且变成了一只癞蛤蟆!人们把月亮称作“蟾宫”,其实竟然是癞蛤蟆嫦娥的家!至于后来嫦娥被猪八戒调戏,这只是吴承恩一个人的恶作剧而已,可以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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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梵阿一铃 2014-09-09 17:41:51
应该说,自从嫦娥(纯狐)杀夫的故事后,嫦娥的形象和故事就一直向负面发展,当然,嫦娥的负面性又反而不如杀夫的情节那么严重,反而有所减轻。那么对此应该如何解释呢?笔者认为,嫦娥(姮娥)奔月化蟾的故事仍然是前面的纯狐杀夫的故事的延续。虽然杀夫的情节没有了,但并不是因为版本的不同,相反,这恰恰是人们对嫦娥杀夫的罪行做了一个“隐恶”的处理,杀夫被人们有意识地掩盖了。因为毕竟杀夫的情节太诲淫诲盗,说出来影响太坏,而这时的人们对丑恶残忍的事情已经学会了遮掩和回避甚至批判,就好比亚当夏娃学会了用树叶遮蔽私处。所以这个时代的人们遮蔽了嫦娥的严重罪行,而给她安排了偷药这样一个不那么严重的罪,并给予不那么严重的惩罚。虽然冷宫和癞蛤蟆已经够她呛了,但毕竟还没有杀人偿命。这是为了一方面起到警示作用,另一方面又做到“家丑不可外扬”或者“国丑不可外扬”。笔者无法考证嫦娥奔月的神话诞生的确切年代,但笔者愿意假设那个年代的人们已经开始有了道德观,而不像“常羲生月”的时代,仅仅停留在解释自然的阶段,也不像“纯狐杀夫”的时代,对罪恶可以毫无掩饰地宣传。“嫦娥奔月(化蟾)”时代的人们,已经开始具备了《诗经》里“中冓之言,不可道也”的羞耻意识。其实柏拉图在《理想国》里也借苏格拉底之口告诉人们,城邦的诗歌和神话应该有裨益于教育,否则应该删刈和清理。或许嫦娥(纯狐)杀夫的神话也经历了这样一个清理的过程,由原来儿童不宜的三级神话变成了奔月的二级或一级神话。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民间的神话和精英的史书都有着高度的一致,都自觉不自觉地学会了“隐恶扬善”,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说出来对人有益,什么说了不仅无益反而有害。说,还是不说,这是个问题。

综上所述,嫦娥的故事大概历经了三个阶段:解释自然(月母常羲)——反映历史(纯狐杀夫)——道德判断(嫦娥奔月、嫦娥化蟾)。由此或可窥见神话传说在文化研究上的特质和价值。神话不是凭空捏造,不是空穴来风,神话其实是一部民间的思想史和观念史。神话在科学昌明的20世纪反而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这是由于一方面神话或多或少地反映了历史,如果对其加以还原,便可能破译出历史的某些秘密。诚如王国维先生说:“上古之事,传说与史实混而不分:史实之中固不免有所缘饰,与传说无异,而传说之中亦往往有史实为之素地,二者不易区别。”上个世纪的徐旭生先生,当代青年学者刘宗迪先生等都是从神话传说中破解历史的大师;神话的另一个意义就是反映人们的观念和思维。不仅反映了神话故事本身的观念和思维,而且反映了故事的讲述者和讲述年代的观念和思维。西方的人类学、神话学已经有相当成熟的研究。而国内最经典的例子还是1924年顾颉刚先生对孟姜女故事流变的研究。顾颉刚先生在其著名的《孟姜女故事研究》中从《左传》中对杞梁妻的记载,到《说苑》中杞梁哭倒城墙,再到南宋时“孟姜女哭倒长城”的定型,再到明代孟姜女故事流行的传播和流变,挖掘出了封建礼教、天人感应、秦筑长城、历代筑长城、佛教传入中国这些社会-历史语境对这一故事的影响和塑造。顾颉刚先生最后总结道:“我们可知道一件故事虽是微小,但一样地随顺了文化中心而迁流,承受了各地的时势和风俗而改变,凭藉了民众的情感和想像而发展。我们又可以知道,它变成的各种不同的面目,有的是单纯地随着说者的意念的,有的是随着说者的解释的要求的。我们更就这件故事的意义上回看过去,又可以明了它的各种背景和替它立出主张的各种社会。”笔者对嫦娥奔月故事的流变,当然也受到了顾颉刚先生的启发。当然相当粗疏,而且仅仅停留在“大胆假设”的阶段,至于“小心求证”的工作,那还是留给胡适先生的徒子徒孙们吧!

祝大家中秋快乐,人月两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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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9-09 17:42:20
教师节说“师”

中国有着尊师重教的优秀传统。教师是文化的传授者,而在以文化立国的传统社会,文化不仅仅包括各种具体知识,更是道统的承当以及道德的载体。所以,正如《中庸》所说的“修道之谓教”,尊师其实是尊道,教师其实也是人师。
《荀子•礼论》指出:“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 无君师,恶治?”这段话也同样出现在汉代的《大戴礼记•礼三本》中,成为了儒家经典。这段话的意思是,礼法有三个本原:天地、先祖和君师。天地赋予我们生命,先祖使我们从野蛮走向文明,而君主和教师则使人类走向了秩序。据余英时先生考证,荀子的这段话可能是“天地君亲师”一语的母本。可以说,教师乃是一种与天地参的伟大存在,也是与君王和先贤同样伟大的立法者,只不过君王先贤是为政治立法,而教师则是为人心立法。也正因为“师”地位的尊崇,所以周代官制里最高的行政长官三公都和“师”有关,如太师、太保、太傅,他们的直接职责乃是教育太子。教育太子意味着对国家的未来负责,可见“师”同时也是平治天下、体国经野的基石。“师”的崇高地位不仅是中国特色,也是普世价值。柏拉图的《理想国》就非常重视城邦统治者的教育,提出通过分阶培养和层层选拔,培育和发现具有政治家质素的未来君王。所以《尚书•泰誓》说“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这句话说明了“师”既是天的意志,也与君王拥有同样的尊严。上天为了人民的安康,便为人民安排了君王以建立秩序,也为人民安排了老师以规导心灵。虽然天命论的思想在科学昌明的今天显得荒谬,但其中体现的君师一元的思想,奠定了中国文化立国的传统和尊师重教的风尚,使得肉身性的国家有了一个精神性的权威,那就是“师”身上承载的“道”。《尚书•洪范》中提出了“八政”的概念,概括了治理国家的各个方面。八政即食(农业)、货(商业)、祭(祭祀)、司空(建设)、司徒(人事)、司寇(律法)、宾(外交)、师(教育)。教师虽然排在最后,但晚清伟大的诗人、思想家龚自珍恰恰认为,排在最后的乃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先进的,因为“八政”的顺序恰恰符合“公羊三世说”的历史进化论顺序:食、货只是野蛮的“据乱世”的政治,祀、司空、司徒、司寇乃是较为文明的“升平世”的政治,而宾、师乃是最文明最先进的“太平世”的政治。这是一个“始乎饮食,中乎制作,终乎闻性与天道”的进化序列,当然,后一阶段的一定包含前一阶段的,而前一阶段的未必能包含后一阶段的。毕竟“仓廪足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教师的作用,毕竟还要在吃饱穿暖的条件下才能得以发挥,但人之所以区别与禽兽,恰恰就在于人类能进步,能超越生存,谋求发展,能不断向上,追求至善。从这个意义上说,教师的存在也是人类的尊严与价值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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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4-09-09 17:42:42
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儒家为主流思想的社会,而孔子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万世师表”。为了表达对孔子的尊敬,祭孔也成了传统中国最重要的仪式之一。最早祭祀孔子的帝王是汉高祖刘邦,他在打败项羽经过淮南的时候,以太牢(一牛一羊一猪)的档次祭祀孔子。值得注意的是,当时还没有定孔子为一尊,孔子还没有成为国家意识形态的绝对权威,汉高祖祭孔,完全是出于自发的敬佩。直到汉明帝时,才开始了在各级学校祭祀周公、孔子的公共仪式。而鲜卑族北魏孝武帝在改革伊始,便立马赶赴孔子故乡山东曲阜祭祀孔子,表达对汉文化的诚意学习。至唐代唐高祖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唐高祖在国子学设立周公庙和孔子庙,以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孔子的地位尚不及周公,唐太宗贞观六年(公元632年),唐太宗废除周公庙,以孔子为“先圣”,颜渊为“先师”,孔子开始具有了精神上的至尊地位。后来唐太宗又从历代贤人中间为孔子增加一批配享者,作为共享祭祀的先贤。而唐高宗即位后又恢复了高祖时期的以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的地位,这是因为唐高宗的皇后武则天以周为祖,故意通过周公来提高自己的身价,但这一安排不久便被忠于唐室的长孙无忌看破并反对,孔子的“先圣”地位才总算保住。到了宋太宗时代又追谥孔子为“先圣文宣王”,宋真宗改为“至圣文宣王”,元武宗时代加封为“大成至圣文宣王”,明世宗时又改成“大成至圣先师”。后世对孔子的称谓“大成至圣先师”即滥觞于此。
现代人称教师为“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比喻据说出自斯大林。其实这一称谓也从一个和孔子有关的故事中得到体现。有一个词语“铸颜”,在文言中体现师生关系时经常出现。它来自汉代扬雄《法言.学行》﹕“或曰﹕'人可铸与?'曰﹕‘孔子铸颜渊矣。’”有一天有人问扬雄:“人可以铸造吗?”扬雄回答道:“孔子铸造了颜回。”注释《法言》的汪荣宝先生解释道:“借令颜渊不学﹐亦常人耳。遇孔子而教之﹐乃庶几于圣人。”如果颜回不学习,也不过是个凡夫俗子,而得到孔子的教育,才成为了道德模范。这就是现代教育学提出的“可塑性”,它的哲学基础乃是哲学家爱尔维修的“人是教育的产物”思想。其实这早已被中国古人意识到。性相近,习相远,求则得之,舍则失之。人的灵魂一部分来源于天赋,而另一部分则是来源于后天的学习和修养。其间老师的作用是巨大的,因为老师对学生有着劝善辟恶的权威性,有着耳提面命的切身性,好的老师的确能铸造高贵的灵魂,而不好的老师也会将未定型的灵魂引向邪路。正因为老师直面未来的灵魂,所以才应该得到至高的尊重,因为无论大到民族国家、小到个人,灵魂都是其身上最高贵的部分,也是最具决定性的部分。没有灵魂的人如同行尸走肉,没有灵魂的国家只是“猪的城邦”(《理想国》格劳孔语),而只有高贵的灵魂,才能让人生气勃勃,行止有章,让民族和国家昂扬精进,蹈乎大方。
晚清经学大家俞樾说:“师者,其人有贤德者也。”而我们更耳熟能详的,恐怕还是韩愈《师说》的“师者,传到授业解惑者也。”不管字面上如何定义,老师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是且应该是道的传承者,德的承载者,贤的实践者,她的责任是培育心性,塑造灵魂,引导未来。所以尊师的同时也是尊道、尊德、尊贤,重教的同时也是重心性、重灵魂、重未来。尊师重教对于国家和民族兹事体大,它既是对传统的体认,也是对当下的安顿,更是对未来的负责。尊师重教在新时代依然具有重要意义。
祝天下教师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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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5-01-23 15:15:10

“叶公好龙”的叶公是个怎样的人


     “叶公好龙”是大家熟悉的一个故事。但“叶公好龙”只是叶公的众多故事之一。在古代典籍中,叶公的形象并不只是这样一个虚妄可笑的人物。他既是一个平叛救国的功臣,又有着浓浓的诗人气质。而他与一位伟人的一次谈话,竟然无意间影响了两千年后
201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某一条款的制定。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先来讲讲作为平叛功臣的叶公。叶公名叫沈诸梁,是楚国的大夫。因为他晚年生活在叶这个地方,所以称叶公。“叶”的读音其实应该念“社”,当然,根据清代学者俞正燮的理论,所谓的多音字只是不同时期的不同读法,所以念“叶”念“社”问题都不大。先说说叶公平叛救国的故事,楚国发生了历史上著名的“白公之乱”。楚国的太子建在郑国被杀,他的儿子白公胜此时正在吴国,楚国令尹子西想要将他从吴国召回楚国,叶公阻止,因为叶公看出了白公胜不讲信义又私募武士,恐不利于楚国。令尹子西没有听从,还是把白公胜召了回来。其实后来的事态也印证了叶公的判断。先前,郑国杀了白公胜的父亲太子建,白公胜回国后便鼓动子西讨伐郑国,子西没有同意,反而后来襄助了郑国打败晋国。白公胜非常恼怒,终于发动了叛乱。其实,我们不妨以小人之心揣度一下白公的内心,白公的义愤只是表面的原因,而父亲太子建作为太子却横死他乡,使得白公胜自己的王位继承权受到威胁,恐怕才是白公叛乱的真正原因。白公叛乱后将令尹子西、子期都杀死,并劫持了楚惠王,欲立子闾为王,子闾不从,白公胜又杀死了他。叶公当时在郊外祭祀,听到叛乱的消息,马上赶回国都,到了王宫北门,有人见到了叶公,截住叶公问:“您为什么不带上头盔?民众盼望您,如盼望父母,一旦您受了伤有个三长两短,这会让民众绝望啊!”于是叶公戴上了头盔。又遇到一个人将叶公截住,问道:“您为什么戴上头盔呢?民众盼望您就像盼望父母。人们只有见到你才安心啊。人们如果看不到您的样貌,便无心战斗,叛乱也难以平定啊。”于是叶公又戴上了头盔。经过艰苦的奋战,叛乱终于平定了,楚国也总算恢复了秩序。叶公也在叶这个地方安享晚年。

叶公不仅是一个有能力的国之干城,在《庄子》里,叶公也是一个极具诗意的人物。庄子记录了叶公一个诗人般的行动:饮冰。一次,叶公接到楚王的命令出使齐国,叶公内心有些恐惧,因为齐王是一个荒于政事,办事拖沓的国君,叶公担心自己完不成使命。叶公对眼前事物的担忧进而上升到了人生的思考:世间的事物大抵如此啊。如果不能完成在世的使命,你要受到刑法的惩罚,如果尽力完成了使命,你也必然殚尽竭虑,阴阳失调,受到老天爷的惩罚。不管完成完不成,你都无法真正幸福和解脱。那么怎么办呢?叶公能选择的,只有殚精竭虑地完成国君托付的使命。至于为此承受的阴阳失调,精力衰竭的代价,叶公选择了“饮冰”的方式来弥补。“今吾朝受命而夕饮冰,我其内热欤!”为了暂时缓解入世过深带来的“内热”,叶公白天忙活,晚上“饮冰”,以求得暂时的平衡。在先秦典籍的人物中,叶公是少有的凸显了“私人领域”的人。在传统社会,男性的人生舞台应该是作为“公共领域”的政治生活,“私人领域”仅属于个人“小我”,是不必搬到台面上说的。一个人在私下里如何想,如何做,如何生活,如何思忖,都可视作无关紧要的细节。但叶公的“饮冰”这一极富私人性的行为,作为对“受命”的公共行为的一种平衡被庄子记录下来,说明了私人领域的价值也开始浮现,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张力也得到体认。庄子是一个个人主义者,他的哲学揭示的是个体灵魂在乱世的安顿,是一种“偶在的呢喃”。而叶公的饮冰之举,体现的也是一个乱世中的卿大夫在政治生活之外最为本真的怕和爱。两千年后梁启超的书斋也取名“饮冰室”,或许也是取与政治生活若即若离的这层含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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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阿一铃 2015-01-23 15:16:11

当然,叶公对传统文化最大的贡献,除了“叶公好龙”的成语,恐怕还是由他启发的一场伟大谈话。这场谈话的另一个人,就是圣人孔子。孔子在周游列国中来到了楚国,受到了叶公的热情接待。应该说,叶公的款待结束了孔子在列国的颠沛流离,让孔子基本上安顿了下来。一次,叶公向孔子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楚国有一个男子,他的父亲偷了别人一只羊,于是这个男子向官府告发了他的父亲,他的父亲也被抓了起来,被官府判刑。这个故事在《韩非子》中也有记录,《韩非子》的版本是父亲便被官府依法处死了。叶公向孔子讲述这件事,或许是想向孔子夸耀楚国人不徇私情,国法至上的“先进性”。孔子听了这个故事,也讲了另一个故事:在孔子的家乡鲁国,也有一名男子,父亲偷了羊,但该男子并没有向官府告发父亲,而是为父亲隐匿罪行。接下来,孔子便说了一句影响了东亚社会几千年的话:“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假如孩子或父亲犯了罪,父亲为孩子隐瞒,或孩子为父亲隐瞒,这便是正义,而检举揭发自己的父亲或儿子,这反而不是正义。孔子与叶公的根本分歧就在于,亲情与国法,哪一个更优先。叶公选择了国法,孔子选择了亲情。在孔子看来,亲情是比国法更高一级的自然正义。古罗马法学区分了神法、自然法、人法。如果说国法是由人制定的“人法”,那么亲情则是自然赋予的“自然法”(约等于中国人的“天理“)。当亲情与国法产生冲突之际,属人的国法也要让位于属自然的天理。因为基于自然的血缘关系要高于基于强制的社会关系。假如与法律冲突,亲情应当优先于法律。这便是孔子的正义论。历史上没有记载孔子讲完这个故事之后,叶公有什么反应。虽然叶公开始时站在和孔子相反的一边,但叶公无疑启发了这场伟大的谈话,如同古希腊格劳孔启发了苏格拉底在《理想国》里的正义论,也是间接地为人类文明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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